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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1-02 20:38
吴昌国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强镇扩权试点中应采取更加灵活政策放权到位激活乡镇,加快发展的建议”的建议,已经收悉。市发改委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安排分管领导并落实具体承办人员负责这项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研究,现将办理结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书面反馈给你,征求你及其它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一、市扩权强镇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细化政策。200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权强镇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市情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扩权强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发[2010]8号),对省委、省政府2009年出台的《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15号)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2、抓好重点,强力推进。一是对试点镇扩权事项能放则放、充分授权,努力做到责权利相一致、人权物相统一。在下放事权方面,制定了《宣城市试点镇主要扩权事项指导目录》,对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规划局等15个市直部门细化明确扩权事项42项,落实责任单位。分别采取直接放权、委托管理、机构延伸等方式,给试点镇充分放权授权。对试点镇需上报上级政府或部门的,简化环节,切实做到了“见文行文”、“见章盖章”。在扩大财权方面,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在试点镇辖区内收取的相关非税收入,市县两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在改革人事权方面,充分放权授权。其一,派驻单位的派出机构年度考核及主要领导任免须事先征求镇党委意见。鉴于事权扩大,相关专业人员缺乏的实际,县市区应通过下派、挂职等途径加强试点镇力量,以适应扩权需要。其二,试点镇内的干部提拔使用,列入组织部门干部管理权限的,由试点镇党委提出书面建议,组织部门按程序进行考察任免。其三,试点镇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经考核工作实绩突出的,可按副县级高配,试点镇可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经考核工作实绩突出的,可按正科级高配。高配的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副书记要求在试点镇连续工作5年,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方可交流调整,没有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的按高配前的职级任用。其四,试点镇在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可自主设立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若干综合机构。现退居二线人员3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占编,腾出的编制专门用于招录新进人员。

  二是财政加大对试点镇的投入。在全面落实“三个返还”财政政策的同时,从2009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试点镇建设。

  三是支持试点镇多途径解决用地瓶颈。要求各县市区每年从省切块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30%用于支持试点镇发展。支持试点镇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试点镇在严格执行规划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改造旧镇、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宅基地整治、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等多种途径挖潜,千方百计增加用地供给。

     四是鼓励试点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集聚。规定凡在扩权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在教育、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支持试点镇以建设小城市为目标,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中为动力,积极稳妥地推进迁村并点、撤村建居,将分散的村庄逐步向镇区和中心居民点集中,加快人口向城镇转移步伐。

     五是优化试点镇发展环境。2010年,继续对市直、县直单位组织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同时将考评活动进一步向下向基层延伸,把县直派驻乡镇的基层站所纳入百名科长活动考评范围,增加服务对象参与考评的比例和评分权重,通过民主考评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服务质量的改善,促进省市两级各项扩权强镇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省委、省政府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1、权限落实情况。目前,各县市区对省政府明确的放权事项均已下放到试点镇,赋予扩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市13个试点镇有8个镇已经成立了综合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9个镇已经设立规划建设管理分局,8个镇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对所有下放、委托给试点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上述机构目前仍未成立的试点镇正抓紧开展筹备工作。2009年,9个试点镇招录新进人员41人(公务员、事业编、三支一扶志愿者等)。泾县、旌德等对试点镇增加了编制,宣州、宁国、郎溪、泾县所属的6个试点镇主要负责人已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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