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连日来,我市普降暴雨,造成南部山区山洪暴发,河道、水库、塘坝水位陡涨,多座小型水库超汛限水位。据最新气象预报,未来几天,我市仍有大到暴雨,防汛形势严峻。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重要部署的贯彻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就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做好当前的防汛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市稳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部署,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积极主动地投入到防汛救灾中去,努力做到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在最困难的地方、最危险的时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防汛工作中经受住考验。二是要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汛工作有序进行。防汛期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未经请假,一律不得擅自外出;要确保通讯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做到令行禁止;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对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和重大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三是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在防汛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为防汛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要加强对责任人员、防汛物资、防汛值班、巡逻查险和应急预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没有到岗到位的,领导干部关闭通讯工具的;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贻误防汛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以及组织指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重从快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