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房制度的变迁
(一)、实物福利分房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时间,我市城镇居民住房完全按计划分配。1949年建国初期至1980年以前,公房使用基本实行福利分配制,不收或仅收取少量租金以补充公房维修费之不足。由于要排队等政府、单位分房,很多人都经历了非常艰苦的住房条件改善的过程。房屋建设主要是政府和单位基建部门组织建设。党的十二大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1984年11月,宣城县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成立(后改名为省房集团宣州公司),由其建设首个成形的珍珠塘小区开始,我市步入住房建设的商品化建设阶段。
(二)、住房制度改革时期
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改革城镇住房制度、加快城镇住房建设的设想,我国开始推行以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为目标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在告别公房时代,启动住房商品化生产的模式的同时,1988年、1991年和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