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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历史 感怀成就]:警营风雨二十载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6-24 00:26

感念党恩,无以为表,谨以此文,献于建党90周年 

  记得刚走进警队时,那一年,我刚满二十岁。

  上班的单位是交警队,虽是管车的地方,但交警队也只有一辆破旧的草绿色吉普和几辆经常熄火的两轮摩托车,好在那时社会车辆和单位公务车都不多,工作并不是特别辛苦。  

  刚到单位报到之初,我对一切都很新鲜,整天跟在老警屁股后面到处转,慢慢的对单位就有那么些熟悉了。最初的感觉就是觉得当警察很“牛”,在路上随手一招,什么车都会乖乖的停下接受检查,遇上不听话的司机,一些脾气不太好的老警们就会连呵带斥甚至“送上”两巴掌,挨打被训的司机基本上不会也不敢吭声。记得有一次出交通事故现场,当时只有我和另一位老警两人,现场情况一目了然,事故责任全部是一位年轻人的责任,但他就是死不承认,还在现场胡搅蛮缠,说实话,当时情况确实令人气愤,然后就看见老警一把将那位年轻人拎起塞进警车开进当地派出所,刚下警车,老警啪啪两巴掌打在年轻人脸上,呵道看你还嘴不怂,撞了车还敢不承认。那年轻人当即软了下来连声说是我错是我错,当时我对那老警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还为自己竟然能在如此“牛气”的部门工作感到非常自豪。 

  后来因工作需要和当时的刑警队、预审科(现在早已取消了)、城关派出所(现在已升格改名为建平中心派出所)等其他兄弟单位打过交道,毫不隐瞒地说,这些部门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打骂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习性,在当时那种执法环境下,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来的人,被打就打了,挨骂也就骂了,是不敢稍有微词的,因为执法者打骂人的“合法性”与被管理者被打骂的“应该性”观念已在那个年代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 

  现在想来非常好笑也非常后怕,坦率地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初,我们国家的法制还并不是十分健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人治大于法治”的不正常现象,政法系统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等违法现象屡有发生,而各类监督机制的形同虚设,即助长了违法执法者的胆大妄为,更严重阻碍了一个法治国家民主与法制的进程。就在不久前我遇到那位当年一同出警的老警,往事重提,老警无限感慨:那时真是蛮干,放在现在,不要说饭碗没了,人可能都早进号子了。

  时光进入到现在,中国的法治进程已进入到一个无与伦比的崭新时代,理性执法、人性化执法、把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制裁后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起来,既重视法律效果,也注重社会效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把公安机关法制建设提到了一个重要议事日程,这无疑是全国公安民警的幸事,更是一个国家法制化进程中的幸事。

  此时我早已从交警大队(此时交警队已改为交警大队了)调出进入其他警队部门工作,此时的郎溪县公安局无论是在人员编制、警务装备还是在工作环境上均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有的警种和部门鸟枪换炮,全部有了一辆甚至两、三辆公务用警车,办公环境窗明几净,宽敞气派,特别是在执法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上有了令人瞩目的进步。所有的案件从受案到终结均有一整套监督流程,外部的各界群众、各类媒体,内部的纪检督察和法制部门,犹如无数个无处不在的“电子眼”对你的执法过程进行着全程跟踪监督,各种末位淘汰制令你无法松懈也丝毫不敢松懈,过去的那种“我办案,我说了算”早已荡然无存,真正变为了“我办案,法律说了算”,这无疑是一个极其可喜的进步。警队人员的素质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全国公安机关相继开展的各类学教活动,在整个警队逐步树立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全新理念,所有的警察把警队的荣誉视如生命,“谁敢砸警队的牌子,警队就砸谁的饭碗”的铁硬态度使所有的警员对违规违法执法忌若寒蝉,在如此严格的约束下,谁又敢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呢。 

  走进警营,不知不觉间,已风风雨雨度过二十余年,二十年间,沧海横流,不知经历了多少物是人非,许多人和事早已埋葬在记忆深处,唯眼见公安事业兴旺蓬勃,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内心倍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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