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十一五”以来,宣城市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413吨标准煤降低至2010年的1.1245吨标准煤,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节能降耗和经济发展并举。市和发、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三名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又成立了市节能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出台了《宣城市关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全市工业领域禁止类、淘汰类项目指导目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意见,扎实推进节能工作。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5.7亿元,是2005年的两倍多,而万元GDP能耗下降了20.4%。
二坚持结构调整和节能增效并重。实施关停实心粘土砖窑73座,淘汰落后产能10亿块;淘汰小波纤陶土坩锅1200多台;关闭蓄电池企业12家,淘汰落后产能44万套;关闭小水泥生产线17条,淘汰落后产能143万吨;关闭小煤矿49对,淘汰落后产能173万吨;关闭小化工企业64家,实施100多个重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节约标煤50多万吨。
三是坚持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结合。一方面,围绕国家十大节能工程,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试点示范和国家和省节能改造等项目补助资金,宁国市和9个企业入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绩溪板桥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获得3700万元的资金补助。另一方面,在农业、服务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企业法全面开展了节能活动。
四是坚持项目实施和能力建设同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重点能耗企业狠抓节能技改项目,推进工艺技术设备的升级、换代,降低能耗,同时,通过加强节能技能培训,推荐高效节能产品入选国家推广目录,促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培育节能服务公司,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等措施,强化了我市节能工作的基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