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摘要)
杨谋林
201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878件,结案24678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773件,结案1667件。
一、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全力服务发展、促进和谐
依法调节民事法律关系,努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保护合法债权,维护金融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创新发展。注重保护妇幼老残等弱势群体。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加大调解力度。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推进平安宣城建设。坚持宽严相济,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更加规范缓刑适用及减刑、假释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和商业贿赂等类犯罪,对涉黑、职务犯罪及醉驾等类案件审理加强指导、督办。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刑事和解,促进了平安宣城建设。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诉权。更加注重庭外协调,审慎处理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等类案件,有力保护群众利益。依法规范和扩大基层法院行政诉讼管辖权限,便民诉讼,便利调处。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沟通交流,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目标,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健全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助执行网络。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慎用强制措施,强化执行和解。
二、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进一步强化便民、惠民、利民措施。健全立案信访窗口功能和工作制度。设立民生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建立走访协调制度。积极实行涉诉信访人和刑事被害人救助。
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健全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健全审判质效评价机制;健全审判绩效考评机制。
扎实做好申请再审和涉诉信访工作。受理再审案件33件,审结31件,其中调解结案9件,调解率29%。全年处理来信86件,接待来访167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结合案件审理开展司法调研,提出司法建议,审慎实施司法审查,预警社会风险。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和对外学习交流。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等公开制度。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注重开展对外务实交流学习。
三、坚持素质强院、从严治院,着力提升司法效能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奋力创先争优。注重统筹兼顾、突出实践特色,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扎实开展业务建设,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素质和能力。深化学习型法院、党组织和法官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量刑规范化、刑事证据审查、民事疑难案件审判等专题调研。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解决不勤、不公、不廉问题。狠抓案件质量,狠抓规范管理,狠抓作风建设,做到了全市法院案件审理没出问题、法官没出问题、法院工作没出问题。
四、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整体司法水平
制定和实施联系基层法院的工作制度,依法履行队伍协管职责,改进审判指导和监督,强化工作部署和督促,完善年度工作考核,促进整体工作上台阶。专门召开两级法院领导班子业务建设会议,集中通报、研究整改,这在全省法院系统属于首创。坚持司法巡查督导制度。继续推进“两庭”建设。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正民主
市中院党组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解决法院工作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有力监督之下,认真办理交办、转办的案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司法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与民主。
2012年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科学发展有新进步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及时妥善审理涉及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区域经济发展、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