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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11年度消费维权十起案例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3-01 16:00

  宣城新闻网讯 2月29日,市消协公布了宣城市2011年度消费维权十起案例。这十起案例分别是:

  1、2010年8月10日宣州区水阳镇居民李某来市消协投诉称其前一日在和远嫁常州的同学李某聚餐,结束李某起身离座时,席间饮用的啤酒瓶发生爆炸,啤酒瓶盖击中李某左眼,致使左眼已近失明,经常州市医疗机构鉴定为十级伤残。2011年3月1日经市消费者协会调解,某啤酒厂一次性支付消费者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共计人民币68000元。

  2、2011年10月16日,宣城市消协接到来自韩国首尔消费者朴某的电话投诉。称其5月份在 宣城市某卫浴公司订购了价值5800美元的卫浴产品,消费者通过网上银行向宣城某卫浴公司 支付了1700美元的定金。按照合同约定,在收到定金后的一个月内某卫浴公司应提供合格的商品。6月份宣城市某卫浴公司交货时,消费者朴某在验货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卫浴产品不 符合合同要求,于是拒绝提货,要求某卫浴公司按照合同要求重新生产产品或退还定金。经市消协多次协调,最终某卫浴公司退还消费者朴某1000美元。

  3、6月22日市政府领导在市信访局接访时,宣州区孙埠镇三星村村民方某反映其2010年5月 21日在宣州区三里桥农机经销商处购买的一台4LZ(Y)一1\2型艾格莱收割机产品质量问题。 该台收割机自购回,在使用的过程中已经被维修了8次,仍不能正常使用。要求农机经销商 赔偿损失,经销商同意赔偿8000元,方某不同意。经消协调解,农机经销商某给予方某经济 补偿17500元。

  4、20l1年4月4日,消费者茆某清明期间在市开发区金坝办事处一商店购买某品牌爆竹,扫墓燃放时将他头部等多处炸伤。经宣城市人民医院鉴定为爆震性耳聋(右)、外双性鼓膜穿孔 (双)。事发后,消费者茆某多次找到该商店要求赔偿未果。无奈之下,茆某于2011年5月3日 到宣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经宣州区消协调解,销售商一次性支付消费者茆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3000元。

  5、消费者吴某今年4月份在市区春归苑步行街某保健品专卖店购买了15717元保健品。用了一段时间后,消费者吴某感觉没有效果,怀疑商家夸大了保健品的功效,要求商家退还15717元,但商家不同意退款。多次交涉未果后,吴某于2011年7月7日到宣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一次性给予消费者吴某6900元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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