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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规范开学收费项目标准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8-31 08:32

宣城新闻网讯 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规范全区2013年秋季开学收费行为、明确秋季开学收费项目与标准,宣州区教体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相关工作,不得向学生乱收费。

据介绍,宣州区各乡镇和农村初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小学10元。住校生不得收取住宿费。城区办事处所在地初中和小学收取教科书(不含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和住校学生住宿费,不得收取学生借读费。作业本费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小学10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民办高中、幼儿园收费仍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教财[2012]37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读、宣州区招商引资项目外来投资者、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按宣州区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学校均不得收取借读费。

各学校今年秋季开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巧立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如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不得统一收费代办商业保险、体检、影视宣传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网络班、重点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并向学生收费。

通知强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与此同时,还向广大家长公布了举报电话:区教体局3027363、3023843,区物价局12358-2,区财政局302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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