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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交通安全提示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9-27 15:04

1、国庆临近,各大旅游景点以及自驾游热门路线将普遍迎来流量高峰,景区道路往往路面较窄,弯多坡陡,驾驶人应格外小心,注意减速慢行。

2、节日期间,很多私家车选择自驾出行。但由于夜间照明条件不良,驾驶人易产生疲劳,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请尽量避免夜间长途驾驶。

3、驾车出行前一定要仔细检查驾乘的车辆,保障车况良好,特别是制动、方向、灯光等关键部位要确保万无一失,还要随车携带一些修车工具和警告标志灯。

4、国庆期间,亲朋聚会、婚庆典礼等活动较多,在欢聚的同时,请互相提醒: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5、雨天行车请注意适当降低车速;在通过涉水路段时,应停车观察水情,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保持低速稳定行驶,不急加速、急减速,不中途停车。

6、“国庆”长假将迎来中短途交通出行高峰,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将会急剧上升。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选择高速公路通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距离,遇到交通流量大或交通拥堵时,请不要挤占应急车道,为应急救援让出通道。

7、公安交警提示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在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并将车上人员疏散到高速公路波形防撞护栏外。

8、公安交警提示您:车辆行驶速度越快,驾驶人的视角越小,反应时间越短,制动距离越长,遇有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速度不是第一,平安才是终点”,请勿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9、公安交警提示您:凌晨和午后时分容易犯困,请保持驾驶室空气流通、温度和湿度适宜,连续行驶或出现困倦时要及时停车休息,切勿疲劳驾驶。

10、超员会导致车辆载重增大,制动距离加长,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公安交警提示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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