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当昌桥乡新桥村村民桂春根的妻子接过丈夫获得的“泾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时,感到无比欣慰,同时获得此荣誉的还有该村村民丁义贵。
2013年7月12日下午,王某开着面包车载着妻儿及桂春根到西瓜地购买西瓜,丁义贵骑着摩托车跟在车后。途中,面包车突然熄火滑入深不见底的水库。丁义贵迅速跳入水中营救落水人员。桂春根奋力打开车窗,将王某的儿子从车窗递给丁义贵,又将王某的妻子张某从车内拽出,一手抱着张某,一手划水向岸边游。最终,王某一家三口得救了,而桂春根却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桂春根、丁义贵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救起了落水人员,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是当之无愧的时代英雄和社会楷模。2013年7月以来,桂春根、丁义贵两人接连当选为“宣城好人”、“安徽好人”、“中国好人”。2013年10月,两人入选全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候选人名单。为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泾县授予桂春根、丁义贵两同志“泾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励2000元,并为桂春根遗属发放见义勇为抚恤补助金52万余元。
泾县号召广大干群积极向桂春根、丁义贵学习,并努力倡导和形成全社会珍爱见义勇为人员、崇尚见义勇为行为的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