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市人民政府提示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做好以下事项的安全防范:
一、防范烟花爆竹燃放事故。不购买、燃放非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不在人员密集场所、电力线路下和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非正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运载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要在成年人的带领或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
二、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随时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超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争道抢行、不逞一时之快;不携带危险化学品等违禁物品乘坐客运车辆。
三、防范火灾事故。不野外用火,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烧荒、烧炭、烧粪、上坟烧纸等,发现森林火灾和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举报;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取暖电器和燃气,家用电器、电路发生故障,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
同时,因春节期间人流、物流量大,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须注意防范拥挤踩踏;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最后,祝全市人民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