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13年度结案的十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除草剂致死秧苗案
2013年7月,沈村镇王某来到宣州区消协投诉称他于7月1日在沈村镇丁店村某农资店购买了240元的除草剂,使用后发现部分秧苗死亡,后经农资店推荐使用了3000元的肥料,但秧苗仍未救活。王某找到农资店老板潘某,要求赔偿,但潘某认为销售的除草剂没有质量问题,不同意赔偿。但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未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应当承担责任。经区消协调解,经营者潘某赔偿消费者王某人民币12000元整。
2.阀门漏水新居被淹获赔案
2013年7月,宣州区消协接到美都新城小区一业主孙某投诉:称他于2013年4月委托宣城市某装潢公司进行半包装潢,期间他又委托了净水机经销商安装净水机。7月9日当他进入房屋时发现房间木地板、门、床等被水浸泡,估计损失达1万余元。原因是厨房一个三角阀门被水冲开,导致水流出来造成损失,装潢公司和净水机经销商均否认是自己的过错所致。经区消协召集三方协商,装潢公司和净水机经销商各给予消费者孙某补偿4000元,共计8000元经济补偿。
3.药店擅改中药剂量获赔案
王某是一名肾病患者, 2013年8月入院治疗,出院后到某药房按医生所开处方抓取中药,病人按医嘱服用药物后,病情不见好转,反而出现种种不适,家人怀疑药有问题,称量后发现每付中药均少30-40克。药店承认是工作疏忽,但不同意赔偿王某住院治疗费用和护理费,只愿意赔付减少药物剂量的药价。王某投诉至宁国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药房向王某当面致歉,返还药物剂量的差价,并赔偿2000元。
4.群体投诉山核桃减产案
2013年5月,宁国市消协陆续接到刘某等26户林农投诉:2013年4月他们在胡乐镇鸿门街道某农资经营户处购买了2种杀虫剂农药给山核桃树除虫,一星期后发现山核桃树叶出现枯黄脱落现象,造成重大损失。市消协立即与农委、林业、工商联系,并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实地查看投诉人反映的山核桃树林,走访相关村民了解情况属实。经消协调解,农药生产厂家一次性补偿农户11.7万元。
5.使用洗面奶引起过敏纠纷案
泾县消费者张某在廊桥镇某超市购买了一瓶某品牌男士洗面奶,价格为39元。使用过后脸部红肿,并伴有辛辣感觉,怀疑洗面奶有质量问题,遂找经营者协商,要求给予一定赔偿,但经营者认为是其使用后皮肤过敏所致。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张某遂向泾县消协廊桥分会投诉。经廊桥分会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张某货款39元,另赔偿医疗费用1300元。
6.快递包裹不翼而飞获赔案
泾县消费者程某网购一件价值160元衣服,卖家通过某快递公司将货物发给程某。几天过后,程某仍未收到货物,但是在该快递公司网页物流跟踪记录中显示该货物已经签收,于是程某找到该快递公司讨说法,经多次协商无果后,遂到泾县消协泾川分会进行投诉。经调解快递公司赔偿消费者货款160元。
7.收割机质量纠纷案
绩溪县消费者陆某2013年8月购买一台水稻收割机。使用过程中,机器前部频频出现卷稻草进输送带的现象,拉出稻草后,有出现新问题,每割一圈便有一行水稻被压倒无法收割,撒谷现象也很严重。经几次修理情况依旧。陆某要求退款,经销商断然拒绝。10月初,陆某投诉至绩溪县消协。经调解,经销商退还消费者购机款35000元。
8.蒸汽浴房伤人获赔案
2013年11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消费者刘某通过网络向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协投诉:2013年11月17日晚在使用宣城某洁具公司生产的一款电脑蒸汽浴房时,脚底踩塌其塑料底板,造成脚部3厘米长皮肤裂开损伤,献血直流、皮肉翻开,当时急到医院治疗,医生说至少休息20天。消费者在和厂家交涉无果后,经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协调解,某洁具生产厂家赔偿刘某人民币8000元。
9.游乐场游玩受伤获赔案
2013年10月30日薛某来到宣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4岁的女儿在宣城某商场的儿童游乐园游玩时,由于旋转车突然转动致使孩子摔伤,后经南京市立儿童医院诊断为右臂骨折,经手术后康复。但商场和游乐场经营者在支付部分钱款后不再理睬薛某。经调解该商场支付薛某女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1000元整。
10.售卖翻新洗衣机案
2013年12月25日,消费者孙某来到宣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在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6700元的洗衣机,在安装调试的过程中,发现洗衣机水管流出黑水,怀疑是翻新机,要求更换,售机商场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经调解,该商场为孙某更换同款洗衣机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