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宣城市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宣城市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为充分听取消费者、出租车经营者、出租车驾驶员及社会各界对我市市区新增出租汽车运力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决定召开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时间:2012年1月8日上午9:00
听证会地点:鸿运宾馆六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市区新增出租汽车运力事宜,主要包括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必要性和新增出租汽车数量等。
三、听证会代表人数
听证代表人数19名,其中:出租汽车经营者代表2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2名,市民代表(消费者代表)7名,其它社会各界代表8名。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及市民代表(消费者代表)产生办法
自愿报名、抽签产生,由市公证处全程公证。
五、报名方法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原件到所属出租汽车公司报名,由各公司汇总后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所。
(二)市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时间内(8:30-11:30 15:00-17:00)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所报名(联系电话:2626010 ;联系人:佘涌川 )
(三)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2年1 月6 日17时止。
特此公告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