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十二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美好乡村建设水平,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
计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市美好乡村建设主要目标为:强力组织实施"6611"行动计划,到2015年全市60%的建制村达到市级美好乡村标准,提升10条市级美好乡村示范带建设水平,到2012年底全市农村垃圾处理无害化覆盖率达到100%,建成一批具有皖南特色的美好乡村。到“十二五”末,确保全市美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计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为“六大工程”,一是实施规划建设工程。加大乡村规划管理力度,加大村庄整治和示范带建设力度,加大集镇建设力度,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二是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强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三是实施产业发展工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加快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四是实施社会保障工程。统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统筹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五是实施平安和谐工程。进一步提高乡风文明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六是实施基层组织工程。切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好配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计划就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四大班子相关领导、各县市区委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下设6个协调指导组,合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实行市厅级领导包乡、市直部门包村,加快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合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二是强化资金保障。2012年,市财政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以奖代补和对县市区班子奖励;到2015年,市财政美好乡村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2012年,各县市区财政安排美好乡村建设资金要求达到农村人口人均50元标准;从2013年期,县市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到2015年农村人口人均预算安排不少于100元。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市委、市政府将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和重要内容。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每年对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