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8月31日上午,市美好乡村建设平安和谐协调指导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组织讨论《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绍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杜明克出席会议并讲话。
丁绍东指出,首先要认清营造乡村平安和谐的重要意义。平安和谐的乡村环境,有助于农村的生产发展,有助于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文明乡风的塑造,有助于整洁村容的打造,有助于村民的民主管理。营造平安和谐的乡村环境是建设美好乡村的前提,包括市公安局在内的各相关市直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扎实推进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同时,农村平安和谐环境的营造要狠抓重点,切实加强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化解村民间的矛盾纠纷、加强民主法治思想的宣传、帮扶弱势群体等。对于各单位的具体工作,要强化督查考核、提高工作效能。
杜明克指出,要积极引导农民投身到平安和谐家园的建设当中,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村民实际的办法准则,促进农村平安和谐环境的营造。具体应重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农民学习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村民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处理村民矛盾方式方法,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对于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要强化家庭和社会责任,落实关爱、帮教措施,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会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