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宣城市城防指:关于做好城市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8-09 02:17

关于做好城市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

宣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防洪各指挥所,市直各单位:

  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正在正面袭击我市。受其影响,8日到10日三天全市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200mm左右,局部地区可能超过300mm,水阳江流域将发生一次较大洪水过程。根据市城市防洪指挥部研究,现就做好城市防洪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汛责任。所有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进入临战状态,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根据市委领导要求,市直单位和重点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城市防洪工作职责,迅速到各自联系城市防洪工程防汛责任堤段,协助有关乡镇、办事处巡堤查险。
  二、加强巡堤查险。各城防指挥所、有关乡镇办事处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堤巡查排险,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处隐患。要特别强化对重点险工要段、病险涵闸的巡查防守,对发现的险情及时有效处置,确保工程安全。要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所有抢险物资要就近堆放到险工要段,所有抢险队伍和人员要原地结集待命,随时投入抗灾抢险。
  三、加强防洪排涝。突出抓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抓紧疏通城市内河和排水管网,检修排涝设施,确保积水能及时排除,保障城市正常运转。落实低洼地区人员转移措施,确保生产财产安全。
  四、严肃防汛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城市防洪各项工作。对防台风防汛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宣城市城市防洪指挥部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

【责任编辑:】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
    新闻快报 阅读全部
    社会万象 阅读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