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做好合工大宣城校区新生入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9-10 04:44
宣城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政府关于“十送活动进工大”的工作部署,保障合工大宣城校区新生入学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于9月3日到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与公司领导磋商合工大宣城校区新生报到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宣城市工商局就做好此次“送宣城特产”工作,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采购食品时,要主动索取“票证通”电子票据,将票据整理后存放在经营场所,以备工商部门随时检查。二是采购食品时未能索取“票证通”电子票据,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三是销售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销售散装食品,应当用容器盛装。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参加合工大宣城校区“送特产”活动的员工,必须配戴“健康证”上岗经营。五是严禁销售假冒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经营并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消费者和相关生产经营者,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开发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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