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的十二大和全面改革纲领的制定
在胜利完成拨乱反正和启动改革开放进程的基础上,党的十二大和十二届三中全会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不失时机地提出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和进行全面改革的纲领,由此开创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大会通过胡耀邦作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制定了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奋斗纲领,确定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大会提出,从1981年到二十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为实现这个目标,在部署上,前十年主要是打好基础,积蓄力量,创造条件;后十年要进入一个新的经济振兴时期。为实现这一部署,大会规定,把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作为战略重点,并要抓紧制订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大会把二十世纪末的奋斗目标由原来的全面实现现代化改为达到小康水平,是符合我国经济落后和社会发展很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的。这是党中央全面分析我国的实际情况之后,作出的历史性决策。它从战略指导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急于求成问题。
这次大会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又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因此,在促进经济建设全面高涨的同时,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些任务的提出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性要求,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刻。
针对党的队伍中实际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组织不纯等问题,大会还决定从1983年下半年开始,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特点和需要,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