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净化城区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对市区部分车型在部分路段禁止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19座(含)以上客车(不含城市公交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
二、禁行区域:水阳江大道西北段与昭亭北路相交路口—水阳江大道与宝城路相交路口—宝城路与鸿越大道相交路口—鸿越大道与薰化路相交路口—滨湖路—滨湖路与响山路相交路口—响山路与水阳江大道相交路口—水阳江大道与杜鹃路相交路口—杜鹃路与卜村路相交路口—卜村路与建材路相交路口—建材路与龙川路相交路口—龙川路与南漪路相交路口—南漪路与东河路相交路口所形成的围合区。实行24小时禁行,确需进入的车辆,需经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批准同意办理禁区通行证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具体禁行道路:昭亭路(水阳江大道西北段路口以南),梅溪路(水阳江大道路口以东),宝城路(水阳江大道路口以北),玉荷路(鸿越大道以北),创业路(鸿越大道以北),景德路(鸿越大道以北),清溪路(鸿越大道以北),水阳江大道(宝城路口至响山路口段),薰化路(鸿越大道路口以北),响山路(水阳江大道以北),宣湖路,卜村路,芋山路(水阳江大道以北),鳌峰路(水阳江大道以西),阳德路(龙川路口以西),九洲大道,交通路,拱极路,状元路,双塔路,宛陵路,宛溪路,文鼎路,谢眺路,陶然路,西林路,中山路,民族路,叠嶂路,敬亭路,陵西路,澄江路,民生路,锦城路,江滨路,青年路,向阳路,九同路,梅园路,方家冲路,城玉路,明镜路,元宝街,豆腐巷,木直街,法制路,西林路,大坝塘路,集贤路,兴隆路,林海路等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
三、过境禁行车辆绕行路线:宣水路—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宝城路—鸿越大道(或柏枧山路经薰化路)—滨湖路—响山路—水阳江大道—鳌峰东路延伸段。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区内行驶的禁行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城市公安局
宣城市住房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