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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2013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1-28 09:12

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强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的实施,根据省六厅、局、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公交管〔2013〕365号)要求,宣城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活动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7日—12月17日。活动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方面:

(一)预热宣传,营造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11月17日-11月29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前一周,各级交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的背景、意义、活动主题和内容及本地相关工作措施;发挥新媒体作用,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和微博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提前公布活动安排,邀请热心网友积极参与;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协调媒体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现场采访、调查,倡导文明出行,曝光交通陋习;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LED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媒体上高密度、高频次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及时掌握媒体关注热点,切实强化规则意识和文明礼让的舆论导向,确保良好的社会效果;各部门要协调媒体,从11月17日开始,策划“寻找文明行者”、“牵手平安、文明出行”等大型媒体行动,宣传文明交通示范企业、安全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二)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1月30日-12月2日)

12月2日当天,各地要积极邀请党委政府领导、文明办、交通、教育、安监等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优秀驾驶员代表、驾校学员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等,参加“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宣州区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承办,通过集中组织主题咨询、宣讲、演出、展览、志愿劝导,以及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形式,在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直属一大队、直属三大队要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高速各大队要在客运企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各县(市)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延伸触角,扩大效果,持续开展宣传(12月3日-12月17日)

各部门要从多个视角开展延续性报道,不断强化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的自觉意识,并与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有机衔接起来,努力形成“全国交通安全日”长效宣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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