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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四项措施改进作风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1-18 21:07

 

    为贯彻落实全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市人社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市人社局以“四项措施”为抓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精减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在原有基础上精减20%以上。加大审批权限下放,凡审批事项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为经济建设放权、让利。简化审批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公开制度,将许可事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办人员等内容以政务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倾心服务企业。要求市局和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坚持联系企业制度,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需求,主动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多深入企业,多参加企业座谈,多思索改革创新,探索采用异地招工、开展用工培训等方式破解企业用工难等遏制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建立市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制度,指导调研督促各县市区人社工作和联系企业、服务企业情况。
    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改进会议形式。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窗口形象,人人都担当窗口责任”的意识,一切以有利于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效能规章制度,要求实现零失误、零投诉。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提倡优质高效服务,对推诿搪塞、吃拿卡要等行为实行零容忍。积极开展“争创服务型窗口活动”,切实树立起人社系统窗口新形象。
    四是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开展业务知识专题讲座、技术练兵、知识竞赛等教育培训活动,增强人社干部对业务的熟知程度,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要求干部职工对全局工作一般知晓、对本职工作特别熟练,达到普遍知晓而又有所专长的水平,进而提升整个人社系统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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