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对全县1493名期内按规定时间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兑现长效节育绝育措施奖励53.96万元。
为进一步鼓励育龄群众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关心和保护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该县专门出台《关于实施计划生育长效节育奖励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旌德户籍无论在家的还是外出的,对不是旌德户籍无论是嫁入的还是流入半年以上的,只要是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违反生育数量政策的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在期内按规定时间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按放置宫内节育器(含皮下埋植)的每户300元、输卵(精)管结扎每户1000元(其中二女户结扎每户1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自该政策实施以来,该县已有1387人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06人落实绝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