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育龄群众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关心和保护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该县专门出台《关于实施计划生育长效节育奖励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旌德户籍无论在家的还是外出的,对不是旌德户籍无论是嫁入的还是流入半年以上的,只要是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违反生育数量政策的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在期内按规定时间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按放置宫内节育器(含皮下埋植)的每户300元、输卵(精)管结扎每户1000元(其中二女户结扎每户1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自该政策实施以来,该县已有1387人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06人落实绝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