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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10-23 14:43
     近日,绩溪县人口计生委、县民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溪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扶助。

 该《细则》针对年满60周岁,具有本县户籍,按政策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经鉴定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或轻度失能,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按照本人申报、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建立档案、年度审查的程序进行,根据其失能程度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00、300、200元的护理补贴。护理补贴资金由市、县级政府统筹解决。 

据悉,该县2014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申报、失能评估、审批确认及资金发放等工作已完成,首批对象每人领到了2400元护理补贴。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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