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电子婚育证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宣州区沈村镇通过四个方面做好电子婚育证明发放工作。
一是研读方案,学习操作。在认真学习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电子婚育证明办理、变更和注销。
二是熟练操作,日常维护。对于日常新增跨省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及时办理电子婚育证明,对在流动期间婚姻、生育、子女等婚育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对于返乡、死亡、户口迁出和退出育龄期的人员,及时注销电子婚育证明。
三是沟通协作,双向管理。加强与流出人口较集中试点省市的计生部门沟通交流,通过通报协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做好电子婚育证试点工作,同时也是方便现居地与户籍地对流动人口的双向管理。
四是记录反馈,完善系统。在电子婚育证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遇到的系统问题或是操作问题随时做好记录,以方便反馈,更好的完善电子婚育证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