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宣城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成了网民关注的公众人物,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这位老人涉嫌“碰瓷”。“有车一族”甚至在网上相互转告老人的动向,避之唯恐不及。
日前,鳌峰派出所就此事开展了调查。根据该所公布的调查结果:该老人姓林,现年63岁,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视力为一级残疾,曾多年从事货运驾驶,现无业,除去年始按政策享受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助,无其他生活来源。林某家中有一个患有严重疾病的女儿,二级残疾。2011年,林某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但因林某的身体状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适宜关押,故未能对林某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林某与车主发生碰擦后,多与林某“私了”处理,所涉车主未到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因此派出所无法核查取证。鳌峰派出所于5月8日依法传唤林某了解基本情况,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鳌峰派出所建议广大市民如遇此类事件要及时报警,避免因“碰瓷”被敲诈钱财。
“碰瓷”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碰瓷”是一种诈骗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它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无情“碰碎”了诚信为本的社会道德。
“人之将老,其心也善”,人到老年,按理说都应该是享受天伦、受人尊敬的长者形象,很难与碰瓷讹钱、道德沦丧的卑劣行为相联系。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当老人蹒跚着走上“碰瓷”的“不归路”,当他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当他的窘困家境被公之于众,市民的感情显得很复杂:疼恨、同情、感叹……
“碰瓷”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我们在讨论老人年犯罪时,既要看到个体的动机,又不能忽视整体的外因。当下社会的养老制度、救助体系是否完善?落实否到位?这些问题都应该引起社会管理者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