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合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对于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的录取、投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招生意见明确规定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三本、高职(专科)院校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安徽省属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根据高校申请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还可以享受5分、10分或20分三个等级的加分政策。其中应届生中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