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通知》指出,统一全市贷款额度上限。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内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上限60万元;符合购买绿色建筑政策的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通知》还表示,取消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