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刚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22日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胡刚提出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决定:接受胡刚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