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书院的兴复与嬗变
叶彩霞 吴小元
微信版第1273期
最早郡县没有学校,至宋之中叶诸郡请立学宫,于是学校之设遍及天下。书院之制始于唐朝,若石鼓、岳麓、白鹿、睢阳,名声很大。自宋及明之时,理学日盛,名儒硕彦所至之处皆立精舍以居之,而建置益广。至清嘉庆时期,各省郡县均设置有书院,鼓士气,振儒风,育英俊之才,赞文明之治,与学校之制相辅而行。
泾邑旧有水西书院,为明代诸儒讲学之所,其后云龙、赤麓、蓝山、震山诸书院相继而兴,可谓极一方之盛。但是因大多选择山林,地居僻远,士子前往求学多所不便,故创建未久,均即颓废。当时最大的水西书院限于基址无法扩充,云龙书院也已名存而实亡,所以泾邑士绅都很着急:书院之建无邑不有,而泾川为人文渊薮,制独阙如,权今日之急务,未有先于此事者。
一、兴建
道光十一年,阳湖赵仁基任泾县知县,治事之暇心念书院一事。原先在雍正初县令李枚曾于学宫之左创三乐书院,后为义学肆业之士研习之所。其基地房舍尚存,然为屋仅十余楹,既无讲堂,又无田产。独其近接学宫,地颇清旷,有峰岚池沼、亭台竹木,学者肆业于此,可以开发性灵,涵养气质;学宫之侧旧有射圃,与义学毗连。其地纵广数亩,可立讲堂、学舍及山长燕息之所,附以义学旧屋,若在此建书院,则规模大备。赵仁基遂与荐绅相商筹建泾川书院,得到士绅们的赞同。
赵仁基首先倡捐养廉银一千二百两,随示谕城乡绅富量力捐输,并设立公局,选择公正董事职员胡世补等在局收支经理。各绅士踊跃乐输,统计官民先后共捐银二万三千四百余两。该县督同各董事鸠工庀材,于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兴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工竣,并于泮宫前建立奎光阁两层,重修书院西首乡贤祠一所,计共用工料银一万二百余两。其用剩存银一万三千二百余两,内提出银一万二千五百两易钱发典生息,以为书院岁支经费。此外尚存银七百余两,即为本年春夏二季书院支用之资,其一切事宜拟定规条,悉由本县绅士自行经理,不假吏胥之手。
新建泾川书院地居学宫之左,文昌宫之右。前后五进,第一进大门三间,门两旁竖立碑文并各姓捐输碑记。大门以外左右门楼各一间,前系照壁;第二进讲堂三间,左右两廓六间,为课试诸生列坐之所。壁间有赵仁基题“志学堂”三字,山长胡培翚(字竹村)作《泾川书院志学堂记》,劝诱诸生要立志立经;第三进楼屋上下十间,左右厢房四间,为山长居处之所;第四进享堂三间崇祀七贤,享堂左右楼房上下四间、厢屋四间,为诸生肆业之所;第五进厅楼上下七间,两厢回廊四间,为诸生肄业之所。又傍屋十间,共计房屋六十间。四周围墙量长六十余丈。门庭庖湢完备。
自嘉庆十三年起相继约请汪孟慈、胡竹村任山长。订立条规,轮班两季挨管,分为三班,上交下接,每年六腊月朔日交班,临期不得推诿。制订的条规约略如下:
一、各典散处四乡,地方星散,须有汇总之处。今议城典六家随局内司事各班分典,经管每典轮值半年,周而复始,除自领钱生息若干外,其余城乡典息钱皆交值管之典收存,听局中司事按季按月支取各典息钱,以运公用。
二、兴复
咸丰年间,泾川书院毁于兵燹,致学士无地观摩。事关文教,光绪五年(1879)春,端州吴鹗宰泾邑,兴利除弊之余,为培植文教,与洪琴西、吴仁甫等筹复泾川书院。吴鹗首捐百元为倡。当年七月,吴鹗去函洪琴西劝捐,洪捐百金。三隅及马头、纪村、下坊等处乐捐外,洪琴西观察等在金陵,吴仁甫广文等在皖省相继劝捐。最终藉众力集捐万元,先在城内公地建市房四间,又买宣邑西河镇市房两契,编为忠、信两号业,藉租息以供考课,即分归五班值年经理以垂久远。在吴鹗即将离泾之际,诸君将考课、经理开办等举措列立章程,并将已收乐捐名单及建置市房契据请吴鹗审阅。其中考课章程六条,久远经理章程二条,现在应即筹办章程三条,具体内容为:
一、学问宜博也。文章固以取科名诗赋,尤足以征博雅。今于散课内酌添诗赋杂作以徵博学鸿才,另给奖赏,不能者听。
远久经理章程:
一、帐目宜年清年款也。每年终,公同结算出息若干、支用若干、仍存若干,清理明白交与下班接管。如有亏空、弊窦等事,着该班五人公同赔偿,接管之人不得糊涂领受。
现在即应筹办章程三条:
一、司事宜公举专责也。四乡各举一勤谨正直人,坐局办理各处通信、劝捐、缴捐、收买市房等事务,当勤慎而崇节俭,专任其贵,毋恤浮言。
这些条款或着眼长远,或请求立办,但都内容周到详实,三月二十九日交由泾县知县吴鹗审批后,即由县由局分别移办。诸人一边收买市房,一边招生,并拟于光绪七年四、七、九、十、一等月由本县捐廉,先考四课。自后招收、管理等事宜按此推行。
光绪十一年(1885)洪琴西为泾川书院增订课程:时亲家朱哲臣观察捐一千金于芜湖购屋取息,为书院添课之用。书院向系每月二课,得此为三。又因院课向无诗赋,拟将查怡新号公捐一款拨归书院,专供古学课奖赏,及阅敬等费。
三、更名
光绪三十年(1904)泾县改“泾川书院”,成立“泾川高等小学堂”,实行新学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全国停止科举后,泾邑公议每年拨洋二百元归泾川高等小学堂,其剩有余赀留作学宫岁修及四乡公事聚议之用。因安徽省提学饬令各县应添设助学公所,并公举劝学总董一名,为全邑教育学务提倡。
当交班之际城乡齐集,士绅们即就泾川书院改作劝学公所一事公同商酌后同意。至劝学总董,要求其游历外洋师范毕业、学问全备之人,实不易得。恩贡生郑树恩,贡生吴云锦,候选府经历、附贡生陈树滋,岁贡生、候选训导卫景山,州同衔张承梓,蓝翎世袭云骑尉左嘉璐,五品封职、世袭云骑尉赵锡钢,举人左熊祥,廪生潘璧、卫选芬,监生沈沂昌,附贡生施秉瑞,附生董其德、张景高、沈钟瀛、卫选芬、汪正芳等再四斟酌,觉得惟有附贡生汪源老成持重,品行端方,向来留心学务,在乡间各学堂内力劝改良。今若降格以求,差堪胜任。
汪源,属泾北汪氏,郡庠生,字述先,号鈿生。光绪二年(1876)科试入泮,光绪二十三年(1897)冬月加捐贡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二月十五日候选教谕。
汪源再三谦逊,谓总董实不敢当。众人劝其暂摄其事,倘有才学兼优、足孚众望者,一经举出即行退让。光绪三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上报泾县知县邱某,请求先下照会,使该职汪源奉谕到所,商办一切。至于劝学管理帐目,仍照学宫旧章,城乡轮管。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九日,奉到安徽提学沈为札:委事查学部奏定各省学务官制内载,各厅州县劝学所设视学一人,兼充学务总董,选本籍绅衿,年三十以外品行端方,曾经出洋游历或曾习师范者由提学使札派充任,即常驻各厅州县城,由地方官监督办理学务,并以时巡察各乡村市镇学堂,指导劝诱,力求进步。又劝学所章程内载,各属州县各于本城择地特设公所一处,为全境学务之总汇,即名曰某处劝学所。又载,劝学所以本地方官为监督,设总董一员,综核各区之事,由县视学兼充。在划分区域劝办小学以期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实为办学第一要义。业经学务处刊刻原奏通行遵照在案。本司历任伊始,又经通饬各州县会同城乡绅耆公同选举。去后兹据泾县申覆前来,查该生留心教育,乡望素孚,堪以派充泾县视学员及劝学所总董。遇有关于学务要政,随时会同地方官妥筹办理,以为教育行政之基。合亟札委该生,即便遵照定章分定学区,实力劝办,仍将劝导情形、各区以及学龄儿童名数、已入学未入学者之多少比较,限两月调查清晰造册,呈由地方官核明详报查考。
经庶务兼监印官总务课课员钱振家、候补知县周吉云核对后,附贡生汪源于宣统元年正式上任。
民国17年(1928),在泾川书院原址上正式成立泾县图书馆。庭前东首,新建砖木结构馆屋三间,一间办公,一间藏书,一间阅览,购有图书约二千余册,由县党部委派董集翔为图书馆管理员,阅览室内挂有孙中山遗像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对联,每日读者常常满座。“泾县图书馆”五字招牌,是县党部负责人李觉人去南京请谭延闿书写的。图书馆后因经费不济,管理不善,权势人物借书不还等原因,图书逐渐渐少,读者也相应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