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静
微信版第1463期
概要:绩溪建县一千四百八十余年,为徽州古邑之一。唐宋为望县,元明清为中县,战略位置紧要。战争与社会动荡,让这片僻壤瘠土时盛时衰,建置时分时合,县治演变也从河东迁至河西,三迁西区新城。由于历史久远,许多历史节点诸如北野县等及县治迁徙时间歧义甚多,有待人们深入挖掘、研究与梳理。关键词:华阳镇 河东市 北野 绩溪 县治
绩溪旧属歙县华阳镇,以镇为县,经历了梁安、良安、北野、绩溪四次建、撤、改的复杂演变过程。南北朝时,首建梁安县,治所设在扬之河东,名“河东市”。宋末,治所转移至河西,在五根(龙)岭之麓观山脚下设衙署,建孔庙,筑土城,城池初见雏形。明代,筑城墙,辟四城门。由于历史久远,唐宋元史料稀缺,沿革人们知之甚微。近年来,随着绩城西扩,新城确立,老县城观(冠)山脚下的县政府也于2009年 3月30日迁至西区,三迁治所于“舒家坞”(即现在的西区县政府行政办公大楼),结束了自宋末在此建治的数百年历史。本文拟就绩邑县级行政设置及治所演变作一系统梳理论证。
一、歙之华阳镇
秦置黟歙二县。歙置都尉,治属鄣郡。华阳镇旧属歙县。据明弘治《徽州府志》 记载,“绩溪县,本汉歙县之华阳镇。”清乾隆《绩溪县志》载:华阳镇“汉置。今邑皆其故也 。”万历《绩溪县志》曰:华阳镇“在宣歙之交,盖岩邑也。东有大鄣山之固,西有大会山之雄。扬之水襟其南,丛山鄣其北,厥山峭厉,厥水清激。” 地貌以中、低山为主,辅以丘陵、盆谷,扬之水自东北向西南流贯全境,河流交错如绩,沟谷纵横如梳,植被繁茂,气候湿润。
1955年1月,安徽省博物馆筹备处胡悦谦等在绩溪县长安镇发现了胡家村遗址,获得大批石器、陶器,石器制作精细,有单孔石刀、石镞、石斧、石凿等及纹饰多样的陶器。其时代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到商周时期,表明五千多年前人类就在此繁衍生息。夏、商、西周时期,土著居民是以三苗族为主的蛮夷族。春秋属吴。吴灭属楚。东汉末年和西晋末年,大批“中原人”为逃避战乱和一些失势贵族徙居境内。唐以前早期居民,《志》称“土人” ,但宋后风俗渐雅。
清知县较陈锡,对绩溪有过一段精辟论述 :“绩溪固江左岩邑也。其土瘠,其民劳,不足比于东南沃壤之伦。然深山大谷中人皆聚族而居,奉先有千年之墓,祭祀有万丁之祠。宗祏有百世之谱。秀者入校,朴者归农,户鲜惰游,市无玩好,其风最为近古。”
1、华阳之名来历。上世纪九十年代,绩溪县地名志办公室,在编写《绩溪地名录》时,曾对“华阳”得名进行过调查与考证,但并没有得出结论。《绩溪县地名录》对“华阳”地名,以及后来演变为“镇”有二种猜测 :
一是来自古山“华阳山”。徽州早期土人划地为界,聚族而居,以山为名很常见。县境内天目山和黄山余脉穿越,有饭甑尖、鄣山、丛山、大会山等,史料中未见“华阳山”记载。宁国府宣城县境内有“华阳山”,府南百里,今宣州区溪口镇境内,跨宣州、泾县、宁国、旌德四县,方圆近300平方公里。是否源此,没有直接证据。
二是与黄山有关。据《黄山志》 ,历史上黄山有“三天子都”、“黄岳”、“黄海”、“小华山”等别名。绩溪位于“小华山”之东,居阳,籍此称“华阳”。过去,周边县治中以“阳”命名者诸多,如歙城称“徽阳”,休城称“海阳”,婺城称“紫阳”,祁城为“阊阳”,黟城为“碧阳”等。
2、“乡里都图”概念出现,“华阳镇”成古迹。
以镇为县,华阳“镇”的属性肯定要被淡化。绩溪自建县以来,一直以歙县华阳镇四至边界作为县域行政范围。清嘉庆《绩溪县志·舆地志》开篇,清恺曰 “分土所以定界,一邑虽小而规模形势备焉。绩溪环境皆山,有大会诸峰为之屏镇,扬之水诸川以分其脉络;近而坊市有经,远而都鄙有章,境内之象瞭然矣。”宋更定乡里名 ,设十乡二十五里。元更乡为都,更里为图。明清顺延此制而略异。随着“都图”体制推进,原县治河东市划属一都,河西的县城划属九都,行政意义上的河东市、华阳镇概念被“都”取代。故明清县志将“华阳镇”列入“古迹” 。嘉庆《绩溪县志》卷十二《杂志·古迹》“华阳镇”辞条 :“梁析歙之华阳镇置梁安县。今徽溪桥南岸下三里村门尚署其名。” 直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重设乡镇一级的“华阳镇”。新中国成立后,废民国政府乡镇保甲制,在县治城厢范围内重置华阳镇“镇”级政权架构。
3、“华阳十景”之说。宋代,苏辙为绩溪邑宰时,曾游石镜、眉山等景点,并未有“十景”之说,留诗三十六篇 ,自号其诗为《华阳杂咏》。苏辙在《次韵汪法曹山间小酌》诗中有“笑杀华阳穷县令,床头酒尽只顰眉”之句 ,在《送琳老还大明山》中有“华阳本荒邑”,在《初到绩溪视事三日出城南谒二祠游石照偶成呈诸同官·梓潼庙》中有“指点县城如手大,门前五柳正摇春”诗句,表明当时的河东市面积很小,城廓并没有发育成熟,“古华阳”乡风犹存。苏辙从河东市视角率先发现河西西门岭一带的眉山景色,历经后人建设,才成为十景之一“翠眉春色”。宋岳飞有《靖康初过华阳镇宿胡殿中(胡舜陟父胡咸)东麓书院与咸公话别》,诗的标题是过“华阳镇” ,也从侧面表明,那时河东市常为外人所不知。这个“东麓书院”院址就在河东市区,后来演变为东山书院。
华阳十景之一:翠眉春色
明清“华阳十景”,涵盖全县域范围,与古华阳镇外延一致。清乾隆版《绩溪县志》绘有《十景图》,嘉庆版《绩溪县志》上的《华阳十景图》与乾隆志一致。十景是:大会晴峰、鄣山叠翠、石镜清辉、翠眉春色、石印回澜、苍龙瀑布、飞云天池、大屏积雪、文峰雅会、祥云洞天等。其中石镜清辉、翠眉春色、石印回澜、文峰雅会、祥云洞天五景在城内或城郊。
随着“绩溪”概念的强化,清民国时“华阳十景”逐渐演变为“绩溪十景”。晚清周贇(徽州府教谕)写有《绩溪十景》 。民国张承鋆知县作有《梁(良)安十景》诗,岭北硕儒胡近仁作《和张子凡知事华阳十咏诗元韵》 与之呼应。民国《绩溪县志》第三任总纂岭北王集成有《绩溪集诗十首》 :大会山、大徽山、大障山、大獒山、梓潼山、苍龙洞、祥云洞、飞云洞、戈溪、云林别墅。说明从“华阳”到“绩溪”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
二、以华阳镇建县
谢陛撰《歙志·总纪》卷一 载:“大同乙卯(535),析歙华阳镇地置良安县,是为七县。”明万历《绩溪县志》又云 :“本县汉歙之华阳镇。梁大同初原置梁安县。唐武德中废。永徽中析置北野县。永泰初析歙华阳镇置县,曰‘绩溪以界内乳溪与徽溪诘曲并流,离而复合,有如绩焉,故名。’大历省北野入歙。宋属徽州。为望县。元属徽州路。”以华阳镇升格为县,这是绩溪土地上第一次出现。说明当时对于定都建康(今南京)的梁朝来说,此地交通地理位置及政治军事上极为紧要。旧时,华阳镇地处在徽宁、徽旌、徽淳重要驿道上,新安江支流练江与府城歙县相接,水运发达,交通便捷。正因为如此,历史动荡中,域内先后经历了四次建、撤、改县级建置沿革,迄今已跨越一千四百八十余年。
第一次建县。县名,梁安。始于南朝梁武帝萧衍大同元年(535),终于梁大宝元年(550),存续16年。清乾隆《绩溪县志》 :“梁安县在县东南。《方舆志》云梁大同初于梓潼山下置县”。清嘉庆《绩溪县志》 卷二·建置志·沿革:大同元年乙卯,析歙之华阳镇置良(梁)安县,即今绩溪县地,治在今扬之水东、大屏山下后岸村地。嘉庆版《绩溪县志》卷十二 ·杂志·古迹:“梁安旧县。在后岸村。”“河东市,在清河门外,溪东。今后岸村虽无复有市,尚署其名。”县治所在的大屏山下后岸村,范围大致上东至大屏山,南至梓潼山,西至扬之河,北至木根(岭)。
起因:南朝齐和帝中兴二年(502),大司马萧衍接受皇帝萧宝融的禅让,建立梁朝,史称梁武帝。梁朝初期国力强盛,中大通元年的北伐收复了淮北失地,直至洛阳。但是,普通元年(520)以后,梁武帝多次舍身出家当和尚,难理朝政,造成朝政昏暗,国内统治危机四伏。歙县华阳镇,虽然地处皖南腹地,但南北通衢,交通便捷,自古就有“左接金陵右拉杭”之誉。新安太守、湘西乡侯萧隐为了确保境内安定和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市)安全,向梁武帝建议析歙县华阳镇新置一县,被梁武帝采纳并将新县名命名为梁安县,意为梁廷安定。
梁武帝太清二年(548)八月,梁南豫州牧侯景暗中勾结梁前太子、临贺王萧正德在寿阳(今寿县)起兵叛梁。简文帝萧纲大宝元年(550),率兵攻陷新安郡城,新安太守萧隐兵败逃走。自封相国、汉王的侯景为了给自己当皇帝做好舆论准备,当年下令撤销或废除所占领土内所有颂扬梁朝的行政区地名,包括废除梁安县,将其回归歙县。
第二次建县。县名,良安。始于隋文帝杨坚开皇九年(589),终于唐武德七年(624),存续36年。设立时间在第一次废县的三十九年后。疆域范围仍是“歙之华阳镇”,县治所位于今绩溪县城华阳镇东1公里处大屏山下后岸村,与梁安旧县同。
起因:北周大象三年、隋开皇元年(581),年仅九岁的周静帝宇文阐在外祖父、隋国公、丞相杨坚的威逼下,被迫“禅位”,杨坚称帝,国号隋,帝号隋文帝,年号开皇。开皇九年(589),隋灭陈统一全国。歙县并入海宁县,隶属婺州,州治在今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开皇十年(590)冬,宣州及歙、黟等地农民暴动,被行军总管郭衍镇压。开皇十一年(591),隋文帝杨坚接受郭衍的建议,在原梁安县旧址恢复建县,改名良安县,意为只要顺从隋朝,做个良民就安稳了。
隋大业十二年(616),良安县登源人汪华起兵反隋,占据歙州。在家乡登源建筑城堡,又屯兵城西(注:可能就是扬之河西一带)。继而占领宣、杭、睦、婺、饶州,称吴王。良安县隶属汪华的吴国。武德四年(621)九月,汪华奉表归唐,封上柱国、越国公,总管六州军事,改新安郡为歙州,良安县隶属歙州。唐武德七年(624),高祖李渊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均田制租庸调法(即政府向百姓征派的田租、力役、户调三种赋役),并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废良安县并入歙县,降为华阳镇。
绩溪自梁大同元年(535)置梁安县,至唐武德七年(624)废良安县,这二次建县累计时间跨度为52年,期间,有27年复归歙县管辖。
第三次置县。县名,北野。唐高宗永徽五年(654),析置北野县。北野县,绩溪行政区划史上出现的第三个县名。从唐永徽五年(654)至唐大历五年770)“省”,北野县存续了116年。笔者认为,新修的98版、2011版《绩溪县志》,对北野县这段百年历史忽略不计是不够严谨的。
明《徽州府志·地理》“绩溪县”辞条 中曰:“唐武德中废,永徽中析置北野县。”清清恺纂《绩溪县志·建置志》卷二 ,“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睦州女子陈硕贞起义,歙人蒋宝应之,并在东乡五合山(竦口)建大本营,婺州刺史崔义玄计之。十一月庚戌,硕贞伏诛。起义被镇压后,五年(654)癸丑,遂析歙置北野县,以五合山为治所。《寰宇记》,置县于五合山上,在歙县北三十五里。《歙志》,在今竦口地。于是歙州领县四。”
起因:唐高祖李渊武德四年(621),改新安郡为歙州,州治今歙县徽城镇,隶属歙州歙县。唐太宗李世民统治后期奢侈之风盛行,百姓苦不堪言,地处皖南浙北山区的百姓负担更加沉重。唐高宗李治永徽四年(653)十月,睦州雉山县(今浙江淳安)人陈硕贞(女)率众起义,自称“文佳皇帝”,各地百姓群起响应,连克睦州、桐庐、于潜等郡县,起义军很快发展到数万人。在歙县人蒋宝策应下,陈硕贞率军攻打歙州城,并在歙县东乡五合山(今歙县桂林镇竦口村)附近设置兵营大本营。五合山位于竦河口与扬之水交汇处,是个重要水上码头,经水路可径直攻打歙州府城、杭州、扬州等地,山上森林茂密,周边地势险要,为藏兵用武之胜地。同年十一月,起义军在婺州刺史崔义玄和扬州刺史房仁裕联合镇压下失败。陈硕贞的起义,尤其是其自称“皇帝” ,不仅给大唐盛世以沉重打击,更极大地伤害了高宗李治的尊严。陈硕贞被俘之后,高宗李治不仅下令将其腰斩,而且对其尸体极尽侮辱。永徽五年(654),李治改封自己的侄儿、唐太宗李世民之孙、濮王李泰之子、顺阳县开国侯李徽为新安郡王,增置北野县,县城就设在陈硕贞屯兵所在地竦口(今歙县桂林镇竦口村)。
当时置北野县是在良安县被唐高祖李渊废除复归歙县的三十年后再行析置的。那么,是析歙之华阳镇置北野县吗?笔者在《新安志·歙县》卷三“古迹” 一段中发现了如下文字:“废北野县。在北三十五里。唐永徽五年分歙县二乡置。大历五年废。”罗愿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北野县是析歙县二个“乡”置的。按常理,这“二乡”应该而且只能是位处“歙北”与县治竦口周边接壤的乡镇。除了治所竦口所在的“明德乡 ”,最北部华阳镇与竦口接壤,应是“首选”。从地理位置上讲,北野在歙县最偏远的北边,依当时的情形,华阳镇人稀地广,是偏荒蛮野之地。若新安郡王李徽到现场视察,以“北野”之名概之,是符合当时的人居地理实态的。
其实,高宗李治将新设立的县治放在起义军大本营竦口,并取县名“北野”,用意非常清楚。一是有以正统皇权威镇贫民百姓造反之意,先把余毒和负面影响消除。二是剑指陈硕贞之流是没有被教化的荒山野岭无知之徒,陈硕贞也并不是什么神仙下凡。北野县故城遗址今尚存,城池轮廓略呈方形,前临扬之水,后靠花园岭,左依竦水,右居平畈;城内有三条基本平行的街道,前街南北两端有砦门,上镑“圵野古邑” 字样。明弘治《徽州府志·附录》 ,收录了北野县县尉程逸《故朝议郎歙州北野县尉上骑都尉程府君志铭》。这是笔者目前见到的有关北野县唯一的一份史料。
华阳十景之一:鄣山叠翠
第四次置县。县名,绩溪。唐大历五年(770)由北野改置绩溪县。这是“绩溪”县名第一次出现。《新安志》卷五 :绩溪望县。唐《志》云永徽五年(654)析歙置北野县。在此后的一千多年时间里,古华阳镇这片土地上县级建置及名称才趋于稳定。“绩溪县”的出现,同样由一场农民起义引发。
起因:唐宝应元年(762),大平县旌德境乡民王万敌,聚众起兵抗租抗税,攻克歙县东鄙之地(今绩溪),声震宣、歙二州。当年被江淮招讨使袁参率兵镇压。大历元年丙午(766),宣州旌德寇平,刺史长孙全绪奏请,析歙华阳镇置绩溪县,以北有乳溪、徽溪相去一里并流,离而复合,有如绩焉,因以为名。疆里至大历二年(767)乃定耳 。
罗愿《新安志》 说,“《方舆寰宇志》皆言以华阳镇为县,而新、旧《唐书》乃云北野县改为绩溪。既无置绩溪年月,又北野旧城在今歙北三十五里,其地与绩溪殊不相直。若据绩溪以永泰二年置,则北野在当时尚未废也”。清嘉庆《绩溪县志》 :即认为史上有过“北野、绩溪两县共存时代”。而且,这个观点数百年来无人辩驳。《通志》 曰:“《唐书》志绩溪本北野,永徽五年析歙置,后更名。所云后更名者,以北野绩溪俱析歙置,后省北野入歙兼以其地入绩溪也。”唐书的这个观点直接明确,省北野为的是“兼以其地入绩溪”。因此,史家形成新旧《唐书》派:“绩溪直接从北野改置”与《新安志》派:“绩溪县与北野并存”二说。
唐永徽五年(654)“省”北野县入歙县。顺序上是先“置绩溪县”,后“省北野”。这里有二层含义,一是置绩溪仍是以华阳镇即旧良安县为范围,且县治在河东市。二“省北野县”就是为了解决“置绩溪”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将原北野县县治竦口所在的明德乡划归歙县。笔者认为,《新安志》提出的“两说并存”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其一,绩溪由“北野改置”,至后“省北野”而完整,“改”“省”与“新设立”不同,主要是“更名”,新旧署衙可以直接承接,史上记载没有更名时间或时间界限有些模糊不足为怪,无非涉及北野治所竦口的撤销搬迁及(绩溪)新治所河东市的重新恢复,主要是人员机构移动。
其次,北野旧城竦口与绩溪接壤相交而“不是不相直”,练江上竦口码头紧挨上游的临溪码头,中间不过五六里的路途,离华阳镇内的河东市也不过二十里。当时,唐高宗以竦口作为北野治所目的在于威镇陈硕贞起义军的消极影响,因为起义军军营大本营就设于此。若干年后,社会稳定,这种皇权“威镇”意义已失。
其三,设立绩溪县后,其实仅有竦口乡范围的北野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其四、“置绩溪”与“省北野”是同一事件的两个方面。从大历元年(770)“置绩溪”,到大历五年(774)“省北野”,二者交叠时间为四年,若扣除往来西安与偏僻徽州驿道传递行政命令时间(去头截尾),中间只剩一二年交接过渡北野县治竦口善后问题,这在当时交通不便、通讯迟滞年代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其四,新旧《唐书》《新安志》及绩溪万历、康熙、乾隆、嘉庆四部《县志》叙述北野问题始终与“绩溪”关连在一起,证明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此,绩溪从北野县“改置”的观点是成立。
(作者系绩溪地方文化学者,安师大历史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