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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683汽车运输场的交往
来源:《宣城历史文化研究》微信版 作者: 发表时间:03-06 10:37

叶彩霞

微信版第1480

683汽车运输场设在泾县原潘村人民公社(现泾川镇)山口大队(现山口社区),承担上海小三线建设的军工物资运输任务。因为它是1968年3月开始筹建,因而命名为683汽车运输场。

683汽车运输场也称汽车运输团,进驻泾县主要是在1969年,租住在当时上七里生产队会计郑志家。客厅、厢房、正房、大操场等全部供汽车运输场使用,大操场上也搭起了厨房,租金为10元/月。开始30人左右,后来人员一批一批地到来,场部开始找场地新建基地,陆续和上七里、下七里生产队商量征地事宜,后来因为开路、修井等又和下窑、汪家生产队打交道。当时上七里有耕地139亩,其中蔬菜地7亩,农田132亩,人口有124人,人均占有耕地1.07亩。


土地征用的多次协商

1970年4月683汽车运输场征用上七里生产队旱地2.5亩,空地6.85亩。8月又开始征用上七里所辖社家冲荒山岗、空地和部分旱地35亩。同时为建家属宿舍,又增建宿舍90户,仍征用上七里所辖社家冲的荒山岗面积8.7亩。上七里生产队签署意见:经我队贫下中农讨论,为了贯彻伟大领袖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同意征用荒山岗8.7亩,对我队生产和社员生活无影响。

1971年6用,征用上七里、下七里生产队土地19.34亩,其中旱地4.2亩,荒地2.55亩,荒山岗10.89亩。9月为建筑水井和泵房,征用汪家水田0.802亩,水塘0.06亩,其中注明征地面积中有0.315亩因场部占用水塘而补给生产队作开挖水沟之用,水井和泵房实占土地面积0.547亩。

1972年8月,为适应汽车保养大修和职工人数增加及其家属内迁需求,经场部上级批准扩建生产生活用房,其中包括生产用房车间、料库、加油棚、集体宿舍和事务性用房,征用上七里土地9.7亩。

1974年3月为扩建堆放废旧物场和建造围墙,征用围墙之内上七里零星土地8.758亩。

在此期间,因上七里所在的山口大队干部认为运输场场部存在不打招呼就建房子的情况,生产队和场部之间产生了矛盾。上七里生产队、山口大队、潘村公社多次到县民劳局寻求帮助。1974年5月,由683汽车运输场革委会、上七里生产队革命领导小组、山口大队革委会、潘村公社革委会四方共同签署《补办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对在1971年、1972年期间未办理正式手续的土建工程所占用的土地,一律补办征用土地手续,包括变电间10.74亩、办公大楼3.28亩、出场公路6.07亩,详细规定了补偿数额、补偿费支付方式,即补偿各类苗木费70元,补办征用荒山岗土地20.09亩,合计人民币1406.30元。补偿费由683运输场一次付给上七里生产队。

1974年8月,为建食堂又征用下七里柴草山3.42亩。1975年9月新建职工生活用房征用上七里土地3.525亩。11月,因一个多月秋雨连绵不断,造成大量山坡土方塌方,导致围墙西南一角倒塌82米,征用上七里山坡0.984亩。

这些征用的土地大多手续齐全,具有安徽省市县国家建设征拨土地申请书、土地补偿协议书、工程协议书等,大多由683汽车运输场革委会提出申请,上(下)七里、下窑生产队革命领导小组、山口大队革委会、潘村公社革委会、泾县革委会民劳局、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芜湖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等签章,但也有少数征地手续只有双方盖章的协议。


生产生活中的便利

除去征地过程中的不快,具体交往的时候职工与当地的社员双方还是比较融洽的。

1970年6月至7月,683汽车运输场在七里店场部新建取水池,该工程交由山口大队承包完成,工程造价1500元。通过施工,提高了山口大队的集体收入。

683汽车运输场除军工运输任务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就是支农。一般情况下,生产队较繁重的任务,如社员要送藤条到马头,或运化肥到田里,或送公粮到粮站,或打蒿草到到乌溪等等,生产队的干部会提前一天找到当时场部姓徐的调度,说明情况请求帮助。经场部同意后,调度员在场部范围内调车,并在驾驶员外出派车单表格中的原由一栏内填上“支农”,第二天社员们就会坐上汽车到想要去的地方。下窑生产队会计赵英炉时常搭场部便车到芜湖地区所辖南陵县拖拉机厂购买拖拉机配件,买完了在路上等683回泾县运煤的车子,赶不上还有下一班。

有些大队、生产队干部和驾驶员们交往熟了,在不出工的阴雨天时常坐车子到旌德、绩溪的三线厂玩。上七里的大队会计郑志就经常坐汽车到旌德、绩溪。到了目的地,因为是运输军工产品,驾驶员和随行人员必须下来不准进厂里,对方厂里派驾驶员代替开车进厂,下货上货。上完货的车厢外面用帆布一盖,上面大写着“国防”二字,军车在前面开道,开到683汽车场部。一路上畅行无阻,不会检查。有一次车从泾县城过,泾县车站有个绰号叫“大老王”的管理员,在县城老汽车站拦车要检查,驾驶员下来就是两个耳光。可以想见683汽车运输场车队当时担负任务的特殊性。

在干旱时,队里的一口井水量小,满足不了三四个生产队群众吃水的需用,就有社员要到围墙内的场部里接自来水,但被守卫拦住不给进。社员找到大队干部反映,干部找到场部的场长、政委讲道理,说:“你们来我们这里做房子我们能支持的就支持,现在干旱了吃水紧张,我们老百姓到你们院子里接一担自来水都拦着。又不是天天去接,你们就不能通融通融?”场部的领导商量后就同意了,社员们的吃水问题也算得以解决。

村里还有一个电的问题。当时场部里已经用上电了,是用柴油机发的电。后来电线架通,泾县刚好修青弋江总干渠,宣城指挥所就设在郑志家。汽车运输场部为支援指挥所工作,将电路架设到运河埂,送到郑志家。上、下七里、下窑,包括汪家等生产队的社员们纷纷拉线照明。除民用电之外,上七里还办了两个稻米加工厂。后来用电有些吃紧,场部的领导就专门为四个生产队购买安装了一台变压器,说从此以后这台变压器就归你们了。那时社员们用电都没交过电费,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683汽车运输场撤走,用电设施全部移交给当地的晏公供电所,这时候社员们才开始自己交电费。社员们自已也觉得占了683不少的便宜,“凭良心说,当时一分钱电费都没交过。”


相互之间的交往趣事

场部的干部、职工和当时大队干部、生产队干部处得很好,你来我往。因为场部开始时设在郑志家,自然和郑家更熟悉些。郑的大女儿小时候随他们去了上海,吃玩好几天,他们又给孩子买了布料做衣服,还买帽子、买零食。上海职工的家属来,老郑便想着回请一餐,还人家的情,尽管家里穷,张罗起来很吃力,但必须要尽全力还情。提到这些事,老郑说:“我们尽量不要人家东西,因为我们也没有东西送人家。”上海人喜欢吃地里产的农粳米,职工们手上有粮票,他们便用粮票和当地的社员们换粮食。社员们换来粮票后,便又到粮站将粮票换成早稻米,因为早稻米便宜且胀锅,乡下人吃了容易饱肚子,划得来。还有的职工看到泾县的木材便宜,便经常购买当地的木材加工成半成品,运到上海加工,或自用或变卖。因为修运河,场部原来的大门便成了后门,新大门前的一段路要经过下窑生产队,场部又积极和下窑队里的队干部、群众联系,在每年的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拜访队干部,每家送斤把糖、条把烟,在春节时还会召开联谊会,吃吃饭喝喝酒,拉近彼此的感情。场部后勤组组长叫陆永久,有个女儿在江西下放。因为年龄小又是女孩子,老陆很不放心,希望女儿能和自己在一起有个照应。于是就和下窑生产队的队干们商量,能否把女儿的户口迁来安在下窑。因为关系近,队里干部就给他出力想点子。经过前后一年左右的时间,1972年,其女儿陆幼莉作为知识青年从江西南昌的生产建设兵团调至泾县晏公公社山口大队插队。1975年元月又调至泾县陈村电站,1980年调至马鞍山市。

1984年8月起,上海小三线进入调整时期,上海方面决定将小三线企业的财产无偿移交安徽,企业职工逐步回沪参加联营建设。为做好皖南683汽车运输场的移交工作,1985年5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上海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皖南“小三线”单位移交领导小组,由嵇在钿、葛知行、严德权、倪宏德、卢小件五人组成,属于上海在皖南小三线第三批交接单位之一。交接手续在1987年12月底之前顺利完成。

(作者单位:泾县史志室)

【责任编辑:zhangl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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