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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言徽语见性情——胡适与徽州方言土语
来源:《宣城历史文化研究》微信版 作者: 发表时间:09-27 11:15

杨海亮

微信版第1588期

读胡适的日记书信、谈话时论等,偶尔能见他引用徽州地区的俗话、谚语,这类“土话”多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愿望”或“经验”,通俗易懂又不乏深意。细细品读,不仅能够窥见徽州地区的风情风貌,也可更好地观照胡适的人生世界。

“徽州朝奉,自己保重”

1918年2月23日,胡适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吾乡俗话说:‘徽州朝奉,自己保重’,我现在真是自己保重了,一笑。”

1929年8月26日,胡适在信中勉励胡祖望:“儿子,你不在家中,我们时时想念你,你自己要保重身体。你是徽州人,要记得‘徽州朝奉,自己保重’。”

1942年5月17日,胡适在致傅斯年的信中,嘱咐他“得一个有用之身,为学术效劳,这是第一大事”。信末,胡适写道:“千言万语,不如用我们徽州的一句俗话奉寄:‘徽州朝奉,自家保重’。”

三封信中,都提到了一句徽州俗话——“徽州朝奉,自己(家)保重”。这里的“朝奉”,在古代指的是一种官职。后来,徽州人拿它作为商人或乡绅的习惯性称谓。据说,明末年间,随着徽州商人的遍布,“朝奉”逐渐成为各地人对徽商的特定称谓。

关于“徽州朝奉”,历来有多种说法。胡适自己也曾做过解释。如,在胡适口述、唐德刚译注的《胡适口述自传》中,胡适提到:“通常社会上所流行的‘徽州朝奉’一词,原是专指当铺里的朝奉来说的;到后来就泛指一切徽州士绅和商人了。‘朝奉’的原意本含有尊敬的意思,表示一个人勤俭刻苦;但有时也具有刻薄等批判的含意,表示一个商人,别的不管,只顾赚钱。”又如,1961年4月3日,胡适秘书胡颂平记录胡适的谈话:“今晚先生又谈起‘朝奉’两个字。说:‘从前出门远行,送行的人要早上请他吃饭,吃饭之后,大家送他出村。到了桥头,就上轿了。大家都说‘徽州朝奉,自己保重’,我自己现在也晓得‘自己保重’了。朝奉是九品的官,可以出钱去捐的。有了这个身份,设使出了事,可以不打屁股的。徽州叫当店的掌柜也叫朝奉的……’”

显然,胡适在给母亲、儿子和傅斯年的信中提到的“徽州朝奉”都指原意。虽然场合不同,表达的愿望却是一致,即我们常说的“男儿当自强”。胡适希望自己,希望胡祖望,希望傅斯年,做有志气、有作为的人,能够吃苦耐劳,能够奋发图强。

特别要说的是胡适给胡祖望的信。当时,胡祖望远离父母到外地读书。作为父亲的胡适,虽然舍不得儿子小小年纪便离开家庭,但“离开家庭是最好的办法”。信中,胡适告诉儿子只身在外的好处:“第一使你操练独立的生活,第二使你操练合群的生活,第三使你自己感觉用功的必要。”三条“经验”,无疑是胡适自身多年阅历所得。

胡适一生,当教授,当院士,当校长,当董事,当大使……“风光无限”的背后,其实并不容易。时间、精力、机会、才华等,胡适不见得比别人多或比别人强。但很多人往往“小成即堕”。而胡适不是名噪一时,不是昙花一现,而是数十年享有盛名,占据要角,不能不佩服他的过人之处。而这过人之处,与他的自律不无关系——对胡适而言,“徽州朝奉,自己保重”,即是“无一日敢懈怠,无一事不尽心”。

胡适曾对苏雪林说:“徽州人非冒险进取,不足自存,故拼命的向外发展;向外发展,若没有特别优点,也不能得人欢迎的。于是对于商业上必需的美德,如勤俭,耐劳苦,守信实……不得不加意讲求。”胡适虽不经商,但他的“自存”,靠的大概也是“拼命的向外发展”。与那些艰苦奋斗勤勉务实的徽商相比,胡适的“刻苦耐劳”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别的不管,只管赚钱”的徽州朝奉,大概就是胡适说的“具有刻薄等批判的含意”。胡适深谙儒家文化,也深受儒家文化影响,惟利是图、见利忘义种种,是其不提倡、不赞成的,其提倡和赞成的应是“财自道生,利缘义取”。在给陈之藩的信中,胡适说:“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在乐于“投资”的胡适心中,自然是“义”比“利”重,而不是“别的不管,只管赚钱”。

胡适的成才与成功,客观上有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但主观上还是靠他自身的努力和实力。胡适经常借易卜生的一句话勉励青年,告诉他们“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于他自己,也是在“一点一滴的努力”,以换取“一寸一尺的改善”。念叨“徽州朝奉,自己保重”的胡适,是自强不息、坚忍不拔的“绩溪牛”,也是乐善好施、仗义疏财的“徽骆驼”。

“戏台里喝彩”

在美国留学时,胡适常与一帮朋友谈论文学。1916年7月,任叔永对胡适的一首白话诗很不以为然,认为“完全失败”,劝他不可再“以白话诗为事”。胡适不服,致信反驳。信中写道:“足下谓吾白话长诗为‘完全失败’,此亦未必然。足下谓此‘不可谓之诗。盖诗之为物,除有韵之外,必须有和谐之音调,审美之词句,非如宝玉所云‘押韵就好’也’。然则足下谓吾此诗仅能‘押韵’而已,适意颇不谓然。吾乡有俗语曰‘戏台里喝彩’。今欲不避此嫌,一为足下略陈此诗之长处。”

这里,胡适引用了徽州俗语“戏台里喝彩”。所谓“戏台里喝彩”,就是自吹自擂的意思,与通常说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相近。其实,戏唱得怎么样、演得怎么样,听戏的、看戏的说了算。可台下的人,未必都是行家,台上的人就要自论长短了。对于得意、高妙之处,不免要自个儿给自个儿喝彩。

胡适信中所说的白话诗,指的是胡适用白话尝试作的《答梅觐庄(梅光迪)——白话诗》。对这首白话长诗,胡适自我感觉良好,任叔永却直言“足下此次试验之结果,乃完全失败是也”。为此,胡适不得不“戏台里喝彩”,逐一点出“此诗之长处”,即“此诗无一‘凑韵’之句,而有极妙之韵”“此诗乃西方所谓‘Satire’者,正如剧中之‘Comedy’,乃是喜怒笑骂的文章”“此诗中大有‘和谐之音调’”“此诗亦未尝无‘审美’之词句”“此诗好处在能达意”,等等。

“喝彩”之后,胡适心平气和地表示:“‘戏台里喝彩’,乃是人生最可怜的事,然亦未尝无大用。盖人生作文作事,未必即有人赏识。其无人赏识之时,所堪自慰者,全靠作者胸中自信可以对得起自己,全靠此戏台里之喝彩耳。”

关于留美时期与文朋诗友文学上的争论,多年以后,胡适回忆:“这一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对不承认中国文字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为他的反驳,我不能不细细想过我自己的立场。他越驳越守旧,我倒渐渐变得更激烈了。我那时常提到中国文学必须经过一场革命;文学革命的口号,就是那个夏天我们乱谈出来的。”如今想来,我们不但不能笑话胡适“戏台里喝彩”,反倒是要感谢他“戏台里喝彩”。因为,如果在梅光迪、任叔永等“守旧派”的强烈反对下,胡适妥协了,放弃了,日后的文学革命、新文化运动种种也就是另一个时间和另一个模样了。

同样因为“尝试”,胡适又一次“戏台里喝彩”。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胡适给出再版的理由:“这本书含有点历史的兴趣,我做白话诗,比较的可算最早,但我的诗变化最迟缓”“我这几十首诗代表二三十种音节上的试验,也许可以供新诗人的参考” 等。

随后,胡适写道:“有人说,你这篇再版自序又犯了你们徽州人说的‘戏台里喝彩’的毛病,你自己说你自己那几首诗好,那几首诗不好,未免太不谦虚了。”原本,一个作品完成,便与作者无干。读者是哭是笑,是喜欢是讨厌,都是读者的权利和自由。可胡适偏要掺和,主要是“看戏的人喝的彩很使我自己难为情的”,言外之意,“看戏的人”根本没有懂他的心。换句话说,胡适“卖力气”的地方,叫一两声好的人屈指可数;而胡适唱工做工不佳的地方,倒有很多人大声叫好。

换作是你,会怎么办?一般人都是只管唱自己的戏,随别人怎么喝彩。对了就对了,错了就错了,无所谓,不碍事。可胡适不这样,他想到的是:“我只怕那些乱喝彩的看官把我的坏处认做我的好处,拿去咀嚼仿做,那我就真贻害无穷,真对不住列位看官的热心了!”因此,胡适老着面孔,自己指出“那几首诗是旧诗的变相,那几首诗是词曲的变相,那几首诗是纯粹的白话新诗”。

胡适曾经评价罗尔纲,认为他身上那种“一点一划不肯苟且放过的习惯”就是他最大的工作资本。于胡适自己,何尝不也是一个一丝一毫不苟且不放过的人?他的《尝试集》是引导他人去“尝试”,他“尝试”所得的“此路不通”,又怎忍心他人弯弯转转也进“死胡同”?他是宁可人家说他“不谦虚”,也不愿人家说他“不厚道”。

已故学者王富仁先生在谈到胡适和学衡派的吴宓、梅光迪、胡先骕等人时,指出:“(他们)在当时的中国都是学识渊博、学贯中西的知识分子,但胡适的白话文革新的主张却不仅仅是从其所接受的固有学术传统中形成的,而是在他对中国现实社会文化的不满中产生的,是在他改革中国现实社会文化现状的内心愿望中孕育成熟的,这使他的白话文革新的主张具有一种‘史识’的性质,并且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上具体表现为一种个人的‘胆识’。”其实,不光是提倡白话,胡适的整理国故、再造文明、《红楼梦》研究、新式标点符号的创设、通俗文学收藏与研究等,都或多或少有“敢为人先”的意味。一再“戏台里喝彩”的胡适,骨子里对自己有信心,也大胆得很。

“做戏无法,出个菩萨”

1934年9月9日,胡适在《独立评论》上发表《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一文。文中写道:“我们家乡有句俗话说:‘做戏无法,出个菩萨。’编戏的人遇到了无法转变的情节,往往请出一个观音菩萨来解围救急。”

这里,胡适引用了家乡的俗话“做戏无法,出个菩萨”。同时,胡适对其作了解释。文中,胡适认为,西洋里的“deus exmachina”与其意近,即“解围无计,出个上帝”。相关的例子并不少见,国外如美国旱区妇女孩子跪地求雨,国内如百姓恭请神仙菩萨消灾降福等。但一般民众的迷信行为,不是胡适的“靶子”。他的“矢”要射的“的”是“可怜而不可恕”的“现代政府”。胡适指出:“现代政府的责任在于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的正确智识,消极的除患除弊,积极的兴利惠民。这都是一点一滴的工作,一尺一步的旅程,这里面绝没有一条捷径可以偷渡。”可当政的领袖“想用最简易的方法做到一种复兴的灵迹”,即恢复纪念孔子诞辰的典礼,颁布礼典规定之类。对此,胡适倒也还能接受,然而政府中人说这是“倡导国民培养精神上之人格”,社会舆论说此举“诚足以奋起国民之精神、恢复民族的自信”云云,胡适就不能不有异议了。

胡适当然赞成“培养精神上之人格”,当然希望“奋起国民之精神、恢复民族的自信”。可政客军人率领官吏士民,堂堂皇皇地演说一番,济济跄跄地行礼一番,就有了精神人格,就恢复民族自信了么?对此,胡适嗤之以鼻。文中,胡适并没有否认辛亥革命二十年来的进步。毕竟,帝制的推翻、教育的革新、家庭的变化、社会风俗的改革、政治组织的新试验等,都是有目共睹的。但“这二十年的一点进步不是孔夫子之赐,是大家努力革命的结果,是大家接受了一个新世界的新文明的结果”。换言之,胡适认为,精神人格的培养、民族自信的恢复,要靠改造国家、改造文化,开倒车是不会有成功的,“开倒车也决不能引你们回到那个本来不存在的‘美德造成的黄金世界’的”。

近代以来,有过几次声势浩大的祭孔盛典。1914年9月28日,已经窃得总统宝座的袁世凯身着祭服,率文武百官在北京孔庙行秋丁祀孔礼。这是第一次祭孔大典。1934年7月15日,国民党政府明令公布,将8月27日孔子生日定为“国定纪念日”,并于8月27日在山东孔府举行祭孔典礼。这是第二次祭孔盛典。胡适不满的,不是孔子,不是儒家文化,甚至不是祭孔典礼,他不满的是当时的政府、当政的领袖所持的“做戏无法,出个菩萨”的心理。这种心理的背后,无非是想借祭孔否定“近二十年”即辛亥革命以来的思想文化变革,实现思想复辟的意图。

对于当局的伎俩,胡适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冷静地审视,并发出一种“温和”的议论。不急不躁,不温不火,还是那个平淡适中的胡适。一般人认为,胡适无党无派,不偏不倚,是不负责任。其实,这多少有点误会和误解。胡适是“负责任”的,这种“负责任”正如陈平原先生所说:“就是不唱高调,不讨好政府与民众,不故作惊人语,更多地考虑可行性,目标是补天而非拆台。”故而,胡适是以“建设者”姿态出现的,而“建设者”往往平实。

有意思的是,关于1934年8月的祭孔盛典,鲁迅在《不知肉味和不知水味》中也曾提到。与胡适的着眼点不同,鲁迅揭露的是“礼乐”所掩盖的社会矛盾,因此他将在孔诞纪念会演奏“韶乐”的新闻与同日报上宁波农村因争水殴斗而死人的报道并置,提醒人们注意——“闻韶,是一个世界,口渴是一个世界。食肉而不知味是一个世界,口渴而争水,又是一个世界。”字里行间,是鲁迅对底层的关怀与阶级意识。

时人和今人常将鲁迅和胡适放在一起讨论,比较这个,比较那个:一个“铸剑复仇”,一个“鹦鹉救火”;一个“横眉冷对”,一个“温文尔雅”;一个“我一个都不宽恕”,一个“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其实,没有绝对的楚河汉界和泾渭分明,革命者也有建设的理想,建设者也有革命的行动,只是各自的政治智慧、精神气质等更偏向哪一端罢了。如果将《不知肉味和不知水味》与《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一起,还是应了那句“文如其人”——鲁迅的杂文隽永、深刻、好读、解气;但胡适的议论,明明白白,从从容容,条分缕析,拨云见日。摒弃“做戏无法,出个菩萨”的胡适,温和固然温和,平实固然平实,却不是墨守成规,不是心活面软,也自有其见识、情怀和魅力。

“一世夫妻三年半”

《胡适口述自传》里,胡适谈到徽州人经商,说:“我们徽州人通常在十一二三岁时便到城市里去学生意。最初多半是在自家长辈或亲戚的店铺里当学徒。在历时三年的学徒期间,他们是没有薪金的,其后则稍有报酬。直至学徒(和实习)期满,至二十一二岁时,他们可以享有带薪婚假三个月,还乡结婚。婚假期满,他们又只身返回原来店铺,继续经商。自此以后,他们每三年便有三个月的带薪假期,返乡探亲。所以徽州人有句土语,叫‘一世夫妻三年半’。那就是说,一对夫妇的婚后生活至多不过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但是他们一辈子在一起同居的时间,实际上不过三十六个月或四十二个月,也就是三年或三年半了。”

这段话中,胡适引的徽州土语是“一世夫妻三年半”,即便胡适不作解释,我们也很清楚,人命有长短,家境有贫富,一对夫妇的婚后生活是没有定数的,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都只是大概。也就是说,胡适所要说的,重点不是一对夫妇究竟在一起生活多久,而是强调徽州人为了生意或生计,不得不与家人分隔两地、聚少离多。其实,不光徽州人这样,其他地方的人也莫不如此。逢上战乱年代,那就更是“相见时难别亦难”。

相比之下,胡适比同时代很多人幸运得多。他与江冬秀结为夫妇后,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超过三十年。分开最远、最久的一次,是胡适到美任大使,江冬秀留在国内。1939年11月14日,人在美国的胡适给江冬秀写信,说:“我们徽州人有句俗话,说‘一世夫妻三年(半)’。我们结婚二十二年,中间虽有远别离的期间,总算是团聚的时候多,别离的时候少。”信中,胡适解释了为什么不带江冬秀的原因:“第一,你不懂话,此间没有几个中国家庭,你若在此,未免太寂寞,未免太苦。第二,你不在此,我可以免去许多应酬;有太太在此,你出去应酬,语言上实在太不方便,是叫你受罪;你不出去应酬罢,又实在太不像样。(有太太在此,若不出去应酬,就像我把她关起来,不许她自由一样,所以不像样。)”胡适所说,入情入理,绝非托词。江冬秀通情达理,也毫无怪意。

胡适做了“过河卒子”,确实“拼命向前”。抛开是非成败不论,胡适“明知不能有所作为姑尽心力为之”,终究是可贵的。从1937年9月至1946年7月,胡适与江冬秀分别近9年。胡适在信中告诉江冬秀:“为我心里常想念你,常常觉得老年夫妻不应该如此长久分离。”可以说,胡适对江冬秀的情意是淳朴而深厚的。

耿云志先生说:“江冬秀与胡适虽说不上夫妇而兼师友,但仍可称是贤内助。”唐德刚先生也说:“他(胡适)是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这类说法都很有道理。的确,在学术思想上,江冬秀无法与胡适呼应唱和,但在日常生活中,江冬秀相夫教子、嘘寒问暖,“为他而生存,为他而服务;使他在学问上、事业上,横冲直撞,而无后顾之忧”,江冬秀无疑给了胡适所需的强大保障。而站在胡适一方,他尊重江冬秀,感激江冬秀,“始终把江冬秀视为惟一的生活伴侣”。胡适一生,身边先后有过不少女性朋友,在时间与空间上,也都可能而且容易发生男欢女爱,但胡适终究不曾做过“十分”对不住江冬秀的事情,江冬秀也因而“死心塌地”地跟随胡适。

关于婚姻,世人总是苛求完美。胡适也曾想要理想的伴侣、美满的婚姻,可他很是清醒:“若以智识平等为求偶之准则,则吾人终身鳏居无疑矣。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感叹“一世夫妻三年半”的胡适,懂得感恩,懂得珍惜,伉俪情深,白首相依,不知不觉中将一桩旧婚姻演绎成了一对好姻缘。

在胡适的口中和笔下,还有不少家乡土话,如“到门口去吹吹风”“不要慌,十天到余杭”“出门要带三条绳”等。这类皖言徽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窥见徽州地区的风土人情,也是我们了解理解胡适的一扇特别的“窗口”。胡适在家乡前前后后生活不过10年,但他终生对乡土倾注无限的感情,徽州地区的乡土文化反过来也深深影响了胡适。胡适成为“文化巨擘”,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从乡土背景说,“徽州朝奉,自己保重”的独立与豁达,“戏台里喝彩”的自信与勇敢,“做戏无法,出个菩萨”的怀疑与批判,“一世夫妻三年半”的感恩与守护等,无疑都是胡适生命里独特而重要的文化基因与精神养分。

(作者系广东省中山市作协会员,文史爱好者)

【责任编辑:zhangling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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