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在宣城市广电中心举办的感动宣城2012年度 “十佳人物”颁奖典礼上,61岁的刘祖根成为获奖主角之一;在次日召开的宣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刘祖根再次获得表彰。当了两年多的“无名英雄”之后,刘祖根的事迹终于被广泛知晓并传扬。
刘祖根是旌德县蔡家桥镇汤村村民,2007年赴上海打工,2009年在杨浦区一处地铁隧道工地当保安。 2010年10月12日凌晨,正在值班的刘祖根突然发现一名情绪激动的女子跑进工地,并爬上8米高的铁架子欲轻生。 “姑娘,千万莫做傻事!”刘祖根一边极力劝阻,一边让同事赶紧报警。民警很快赶到,但轻生女子不准任何人靠近;民警只好向119求援;就在消防官兵铺气垫时,该女子突然纵身一跃,刘祖根本能地伸开双臂、支出左腿去接。刹那间,女子得救了,但刘祖根却被巨大的冲击力砸晕在地,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其左腿两处粉碎性骨折。
刘祖根受伤后,在上海进行了两次大手术,忍受了巨大的疼痛,仍不幸落下残疾,无法从事重体力活。 2011年5月,杨浦区和上海市先后授予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伤重残疾的刘祖根回到老家休养,两年多时间从没跟人提起救人的义举;但没料到的是,打击接踵而至。由于不能工作,生活陷入窘境,爱人也离开了他。
随着时光的推移,他舍身救人的先进事迹在当地渐渐传开,群众反响热烈,也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关注。2012年6月,他的事迹被列入宣城市精神文明光荣榜,并被推荐为第三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8月中旬,旌德县授予刘祖根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为了改善他的生活,当地政府为他办理了低保,并将其房屋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进行了修缮。对于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刘祖根十分感激。对于自己的义举和不幸,他掷地有声地说:“我不后悔,如果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还要去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