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积极构建乡村治理自我修复生态系统
党建+“三治”释放强大效能
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根本、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宣城市推行党建+“三治”的乡村治理模式,逐步实现了基层党组织“由弱到强”、社会治理“由管到议”、法治意识“由淡到浓”、乡风民风“由差到好”转变,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3月,宣城在全市推行党建+“三治”乡村治理模式,今年,宣城市进一步推动这一模式的长效机制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宣城市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推动这一模式的规范运行、提档升级。
“我们创新开展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创A行动’,以符合省级标准为A级,在此基础上增设AA级和AAA级‘双十条’标准,目前全市886个村(社区)全部创成A级,其中半数以上达AA级。”宣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平说,通过开展全市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党员商户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标牌、农村党员张贴“共产党员家庭户”标牌等活动,基层党员不但增强了荣誉感,基层党组织也随之变强了。
宣城市不断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在全市推行“一约四会+X”制度,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日常行为,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四会)+“X”等自治组织管理村级事务。宣城市还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全市建立了“促和”协会、“五老”理事会等1089个基层社会组织,141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兼职法治副书记,是宣城市实化乡村治理法治保障的创新做法,今年启动后迅速实现了全覆盖。
“自净”的生态离不开传统文化的自我修复。宣城是徽文化重地,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各地注重以规立德,强化规范约束,通过乡贤的力量、村规民约的权威、生活礼俗的教化,引导群众行为、规范社会秩序。在宣城,乡村法治广场、法治画廊建设遍地开花,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延伸到了每一个角落,让广大群众时时感受到法治文化的薰陶,让群众在学法的同时感受到法治文化的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