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高登榜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1年12月31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高登榜辞去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