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2012〕40号
在2011年民主考评公共服务单位活动中,各参评单位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营造了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环境,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决定授予宣城市人民医院等12个单位“宣城市公共服务先进单位”称号,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市公共服务单位都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11年宣城市公共服务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宣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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