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台风“海葵”防御工作的命令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预报,第11号台风“海葵”将正面袭击我市。受其影响,8到10日三天全市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200mm左右,局部地区可能超过300mm。全市平均风力逐渐达7-8级,阵风10级以上。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意见,现就进一步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命令如下:
一、坚决做好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不死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沿河两岸及低洼处、险工要段处,病险水库和万方大塘下游群众,农村危房居住的人员、农村五保户、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要一律迅速撤离;今天下午6:00前,所有危险区域人员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各县市区要每2小时向市防指报告一次人员转移情况。
二、坚决停止各种户外生产和有关作业活动,确保不出事。
所有建筑工地、渡口、学校、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水面作业船只、运输船只,一律停工、停运、停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坚决降低中小水库水位,确保不垮坝。所有中小水库要立即将水位降低到汛限水位以下,密切关注万方以上的大塘水位,确保水库及大塘安全运行。
四、坚决落实防汛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提前备足流动排水机械,确保涝水能及时排除。切实加强圩区防汛工作,水阳江中下游、新老郎川河圩区和南漪湖周边圩口要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及时组织人员巡堤查险排险,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所有抢险队伍和人员要结集待命,随时投入抗灾抢险。驻宣部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民警要处于待命状态。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不死人、不决堤、不垮坝”要求,所有干部要立即到岗到位,切实负起责任。全市所有与防台防汛无关的会议、活动一律停止,全力以赴投入到防台防汛工作中。各地要坚决贯彻和执行市防指指令,对延误时机、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