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中央(省直)驻宣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扶贫办安徽省2015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39号)要求,现就做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和扶贫认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
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是我市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市扶贫办将全市扶贫项目及市、县(区)扶贫办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我市各包村帮扶单位要积极认领所包贫困村的扶贫项目。
(一)各级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省外认领扶贫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认领扶贫项目均直接向县(区)扶贫办认领。
(二)认领单位和认领人可以一次认领多个项目,也可以认领一个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
(三)对认领的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的形式由贫困村等建设。
请将认领单位和个人填写《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单》(见附件1),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有关县(区)扶贫办(联系方式见附件2),单位认领须在认领单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认真组织好“10.17”扶贫日认捐活动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倡议干部职工参与“10.17”扶贫日认捐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一)有包保贫困村任务的单位职工捐款,由所在单位自行保管并用于包村(户)帮扶的贫困村。
(二)没有包保贫困村(户)的单位职工捐款,请汇到宣城市慈善协会专门账户。开户银行:宣城市中行城南分理处,帐号:184202445540.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和职工捐款工作。《宣城市扶贫项目认领单》和宣城市扶贫捐款情况表于10月12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其他
认领项目资金和捐款使用情况将适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自觉接受扶贫项目认领人、捐款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单和有关县(区)扶贫办联系方式
2.倡议书
3.认领项目
市扶贫办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