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20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宣州、郎溪、广德等县区局部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在防汛检查督查过程中,部分乡村和防汛抢险现场存在防汛责任人不在岗、在岗责任人对有关情况不了解、现场指挥不力、抢险救灾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目前正处于防汛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政负责人和防汛责任人要始终坚守岗位,深入乡村一线和抢险救灾现场,掌握辖区内雨情水情和灾情,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指导防汛抗灾工作,对已成灾的地区要动员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确保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进一步强化转移避险。坚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果断转移水库下游、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低洼地区、危旧房等危险区域人员,该转移的转移、该避险的避险,并妥善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巡查排险。要加强涉水道路、桥梁、隧道等危险地区交通管制,设置安全隔离标志,引导行人和车辆远离危险区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因交通中断、被水围困的学校要果断采取停课等措施,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防汛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关人员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漏报。严肃防汛纪律,加强责任追究,对因防汛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