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市防汛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的命令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7月3日22时,水阳江干流宣城站水位15.53米,超警戒水位0.03米;新河庄水文站水位13.78米,超保证水位1.28米;老郎川河郎溪水位站水位14.45米,超警戒水位0.45米;南漪湖南姥嘴水位站水位14.09米,超保证水位1.09米,且水位仍在上涨。全市有2座大型、4座中型、27座小(1)型水库超汛限水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市防指决定自7月3日22时起,启动《宣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现命令如下:
一、强化应急巡查防守。根据防汛抢险需要,按有关规定上足防汛民工不间断、拉网式巡堤查险,重要险工险段落实专人防守,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并有效处置。必要时,要协调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援抢险,增调民兵预备役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
二、强化人员转移避险。始终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首要任务,提前果断转移发生重大险情的圩区、水库泄洪影响区、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等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转移出来的群众要妥善安置,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医治。
三、强化水利工程调度。严格执行工程汛期调度运行办法,所有超汛限水位的水库采取措施迅速降低水位。按调度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防洪工程分洪削峰,调度水库拦洪错峰,确保重要堤防及重要地区防洪安全。
四、强化防汛工作纪律。严格防汛责任制,各级防汛行政和技术、管理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有一人坐阵指挥,密切会商研判形势,按照预案指挥调度防汛抢险工作。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防汛信息,突发汛情险情灾情立即上报,做到重大险情必报、溃堤破圩必报、人员伤亡必报。对因失职、渎职或玩忽职守等造成损失和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7月3日2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