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韩军辞去宣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9月2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日决定:接受韩军辞去宣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明辞去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9月2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日决定:接受李明辞去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6年9月2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冬云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冬云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6年9月2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冬云代理市长。
关于任命宣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6年9月2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陈金富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健华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