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无偿献血激励办法》鼓励单位、个人无偿献血
为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我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创建,表扬激励为我市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与个人。我市近期出台《宣城市无偿献血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激励办法》共十三条,对激励的范围、原则、周期、权限和具体的激励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随着我市各医院床位数增加和临床用血高水平增长,建立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提升社会认同感,激发市民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已成为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迫切需要。”宣城市中心血站站长熊栋林表示,我市无偿献血形势日趋严峻,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由2014年占全市无偿献血总量的70.9%下降到了2018年的47.4%,参加无偿献血25周岁以下人群占比从2010年的21.75%下降到2018年的14.15%,45周岁以上人群从2010年的14.12%上升到2018年的32.45%。街头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大幅下降和无偿献血者的老龄化给无偿献血工作带来压力。他表示,《激励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让从事无偿献血的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无偿献血志愿者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怀、尊重与褒奖,增加其荣誉感,从而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无偿献血工作,让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中来,促使我市无偿献血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要。
按照《激励办法》,我市将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市无偿献血奖励活动,对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无偿献血奖励奖项设有“宣城市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区”、“宣城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宣城市无偿献血优秀工作者”和“宣城市无偿献血标兵”,以市政府办名义下文进行通报激励,以精神鼓励为主。
《激励办法》规定了对“宣城市无偿献血标兵”荣誉称号(即:获得国家表彰的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献血星级志愿服务奖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奖获得者)的无偿献血者,施行“三免”激励政策:在市域内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不含公园、旅游风景区内车船、游乐设施及其他费用)。截止到2019年9月13日,全市可以享受该政策的有1045人,其中市区414人,郎溪65人,广德118人,宁国279人,泾县68人,绩溪73人,旌德28人。
据了解,国家级奉献奖最低标准为累计献血4000毫升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500余人次获得。国家无偿献血星级志愿服务奖是累计志愿服务最少达到120小时以上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目前我市获奖者有64人次。造血干细胞捐献奖是指在国家表彰周期内参加过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志愿者,目前我市有7人次获得。
今年53岁的柯跃武至今还记得自己的第一次献血。那是1998年10月1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的第一年。他路过中心医院门口,看到献血的宣传台,立即上前捐献了200毫升全血。从那一天起,献血成为他生活中的常态,这一坚持就是21年,21年间他先后获得无偿献血国家级金奖五次、银奖一次、铜奖两次。得知我市出台无偿献血激励办法,柯跃武激动地表示:“出台无偿献血激励办法,献血者献血达到一定程度后还能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此举也体现了我市对献血者的尊重,以此激励更多人去践行无偿献血的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