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疫办〔2021〕258号,为确保疫苗接种稳妥有序进行,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就我院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与暂缓证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及暂缓证明所需材料
1.办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原则上三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代办人除需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理地点
材料审核及证明开具:门诊大厅一楼导诊台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周六:上午8:00—11:30。
宣城市中心医院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