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由管到议”。创新基层治理新平台,建立健全“一约四会+X”制度,即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及其他村级自治组织。全县共成立各类社会组织238个,成员4590名,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15.6个,基层社会治理事务真正实现“群众自己说了算”。
法治意识“由淡到浓”。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全县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4个,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数量、占比位居全市前列。2018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158件,同比上升5.99%,民事、行政一审服判息诉率92.22%,调解率65.55%,“冤死不告状”的旧习逐渐瓦解。
乡风民风“由差到好”。《江氏家训》以“言有益于人、行有济于人”登上安徽省纪检监察《徽风皖训》栏目。先后获评“安徽好人”1名、“宣城好人”48名。农村红白喜事同比下降40%,开支减少30%,户均节约2万元,乡风民风更加淳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