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旌德县农业部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指引,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公开抽查结果)监管工作全覆盖为抓手,建立健全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规范化水平,为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2017、2018连续2个年度获评宣城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建立“一单二库”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县政府权责清单确定的法定职权,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建立和调整完善农业行业执法监管“一单二库”,即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农业综合、农机、畜牧兽医等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在第一时间通过旌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旌德县农业部门共建立农业监管随机抽查清单12项,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名录29条,建立农资、农机、畜禽养殖、生猪屠宰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名录 433 家。
二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按照农业行业监管合法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旌德县农业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完善随机抽查方式,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对如何确定检查市场主体对象和选派哪些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农业执法单位严格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和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做到抽查过程全程公开,抽查程序规范、严格,抽查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对如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2018年制定的《旌德县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细则》,将市场主体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对AB等级实行常态化管理,每年抽查一次;对C等级按季度抽查,对D等级按月抽查并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既保证了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避免了农业执法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等问题。
三是建立随机抽查结果应用惩处机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2018年依托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173条、“双公示”目录139条,按时发布红榜信息7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和行政许可信息30条,为政府在采购、招投标、项目申报等领域积极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提供了第一手基础信用资料,发挥了农业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