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电视点播|专题专栏|视听|长三角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泾县经侦民警现场返还10.9万元被骗资金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5-11 09:02

宣城新闻网讯 在全国第九个“5.15”经侦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泾县公安局副局长汪荣钢率员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将追缴的10.9万元被骗资金现场交到银行工作人员手中。

事情还要从去年6月份经侦大队接到的一起报案说起,2017年6月,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邮储银行泾县支行报案称,崩某某在邮储银行泾县支行办理一张信用卡后,陆续透支8万余元现金,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后该持卡人逃离泾县,消失的无影无踪。

接到报案后,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工作,2017年9月,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的崩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后,办案民警不懈努力,想方设法敦促崩某某将其透支的款息109221.03元全额退至公安机关。2018年4月,经法院审判,崩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为感谢民警的辛勤付出,邮储银行泾县支行现场将一块写有“泾县经侦,企业卫士,警银协作,打击犯罪”的牌匾赠送给办案民警。

在双方座谈中,经侦民警现场答疑解惑。汪荣钢副局长表示,将把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和预警防控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前移打击金融领域犯罪阵地,提高预警防范和追赃挽损能力,全力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近年来,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延伸到哪儿,经侦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全力护航老区的经济发展,获得了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充分认可,该大队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公安经侦清网行动先进集体”、“全国县级公安机关一级经侦大队”、“全省公安机关十佳所队”、“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人民满意的最佳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汪荣钢、王响宁)

【责任编辑:柳生】

用户评论

已有0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