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泾县“皖南川藏线”陡峭的山势、沿途的美景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骑行爱好者,来自上海的许某就是其中一位。因长途骑行,手机进水无法使用,于是他心生邪念,将手伸向其他游客的车内。5月15日,泾县法院当庭宣判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2017年12月12日,被告人许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泾县汀溪乡桃岭村“皖南川藏线”观景平台时,看见被害人洪某停放在观景平台上的一辆奥迪Q5越野车,窥探到车内无人、副驾驶车窗玻璃也打开着,许某遂趁机盗走车内一部iphone6p手机。经泾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49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自愿认罪、坦白、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如上。(肖钰娟 乔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