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9月11日上午,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泾县泾川镇政府原党政办主任许某涉嫌犯贪污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许某在担任泾县泾川镇政府党政办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加油卡的职务便利,以委托他人刷卡套现的方式侵吞加油卡内公款313906.95元,以提供给其家属使用方式侵吞加油卡内公款10106.22元,金额合计324013.17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许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持续了四个小时。庭审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认定自首等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许某亲属及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干部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日宣判。(肖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