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为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泾县法院致力于构建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不断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凝聚各方力量助推执行攻坚。11月27日,该院在县公安局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该案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原系夫妻,双方育有一子。2012年两人离婚时签订调解协议,孩子由胡某直接抚养,朱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后因朱某未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上门并与朱某的家人沟通,但一直未能找到其本人,通过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查找其名下财产也不足偿付抚养费,遂将案件信息移送公安协助查询其下落。
11月27日上午8时许,法院执行局接到县公安局通知,称在县城某旅馆内发现朱某行踪。执行局副局长孙山中、法警大队政委唐俊一行即刻赶赴目标地点,在民警的协助下将朱某堵在了旅馆三楼的一间客房中。
当时朱某刚刚起床,执行法官注意到床上还有一名小男孩,朱某解释是其与第二任妻子的孩子:“我再婚后又离婚了,孩子跟我。”得知孩子还在上幼儿园,执行法官没有立刻对朱某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让他先送孩子去上学。等父子俩洗漱完毕,又帮朱某将孩子送进幼儿园交给老师后,执行法官再将其带回了法院。
经历过早晨的一番冲击,也感动于法官们体贴的善意,朱某态度变得十分配合,在法官的教育和劝导下,最终与申请人胡某达成和解协议,对拖欠的抚养费以分期付款方式给付,同时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约定的给付义务,并承诺今后一定积极履行,真正承担起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该案顺利执结。(唐俊 刘淑涓)